尪赴陸經商爆涉毒又外遇 妻氣炸怒提離婚 法院準了

基隆翁姓女子法院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準。(陳彩玲攝)

基隆一名黃姓男子與翁姓妻子結婚後,至大陸工作至今皆未回國,過年也未返家吃團圓飯翁女前年追問下得知丈夫因涉毒品案件遭通緝,纔不願回家,更在異地結交新歡,翁女氣憤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準。

判決指出,黃、翁於2014年11月結婚,2017年3月黃男向妻子稱要前往大陸地區賺錢,初期2人還有聯繫,但過年期間黃男皆未返家吃團圓飯,也未曾返臺,翁女不斷追問下,直到2019年11月才知道丈夫涉有毒品案件遭法院判刑,經新北地檢署於107年3月26日發佈通緝,才滯留在大陸不肯回家。

此外,翁女更發現丈夫在異地有婚外情雙方發生爭執,翁女不滿,向丈夫提起離婚,黃男則要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拒絕返臺。法院審理時,翁女提出戶籍謄本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以及丈夫入出國日期紀錄,因臺灣高等法院有黃男前案紀錄,法院前後比對,認定翁女說詞皆屬實。

法官認爲,黃男出境臺後,即未再返臺,2人分居迄今已近4年,顯見黃返臺之日遙遙無期,難以再複合、共同建立和諧美滿家庭,任何人依其情形,處於同一地位時,均難繼續維繫婚姻及家庭生活和諧,客觀上已達喪失維持婚姻意欲程度因翁女訴求於法有據,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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