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高寮驚見全裸少女倒地不起 遊客急報案泄駭人內幕

臺中市一名男子涉嫌綁走未成年少女至望高寮遭臺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起訴。圖爲望高寮夜景公園。(中時資料照)

臺中一名20歲蕭姓男子於2019年透過臉書認識一名16歲少女,同年某日邀請對方家中留宿,隔日蕭男發現遺失2000元,懷疑是少女偷走,便設局報復,將少女捆綁帶至望高寮,強行脫去衣服即揚長而去,直到隔日遊客驚見有裸女報案全案才因此曝光。臺中地檢署偵結,7日依妨害自由罪將蕭男共計4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蕭姓男子於2019年10月在臉書上認識年僅16歲的少女,並於同月邀請對方於家中過夜,未料,隔日蕭男發現身上的2000元現金不見,懷疑是少女偷竊,便起了報復之心,邀來共計5位友人,一同進行報復計劃

同月30日,蕭男邀請少女去唱KTV,不料,少女前往赴約時,纔打開包廂門卻發現蕭男拿着棍棒要「搞事」,她雖緊急逃到附近大賣場避難,但仍被蕭男及其友人追趕上,遭一路拽到附近巷弄中。

儘管少女一再否認偷錢,但蕭男及其友人始終不相信,少女見對方人馬衆多,便答應跟着對方走,而少女一點頭,就被蕭男以毛巾遮蔽雙眼,一路載到望高寮,並在現場持續遭該行人灌酒泥爛

蕭男一行人發現少女意識不清,竟出手扒光少女的衣物,並將她的手機與衣物全部帶走,隨即揚長而去,直到隔日有遊客行經該處驚見倒在地上毫無衣物蔽體的少女,才趕緊報警,全案才終於曝光。

檢方偵辦時,蕭男及其友人承認有將少女帶至望高寮喝酒,但否認有將衣物帶走,但檢方根據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罪證確鑿,因此不採信蕭男說法,7日依涉犯妨害自由、兒少法等罪,將蕭男與友人共計4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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