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高寮迷失老婦落魄遊蕩 警方協助返家 家屬:金咁蝦!

68歲的林姓老婦提着提包,賈員擔憂老婦已在外行走太久身心疲累,先將老婦載至所休息。(警方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巡佐賈寅星警員謝昊哲李振邦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於19時15分巡至中臺路臺中戒治所附近,一名劉姓公車司機(42歲)突然將警車攔下,向員警報案稱:有一名老婦神情慌張在路上徘徊,好像找不到路,請警方協助。

警方指出,員警立即趕往中臺路與永春南路口,發現一名老婦(林姓,68歲)提着提包,胸口彆着身心障礙證明及悠遊卡獨自在望高寮附近的山路上游蕩。賈員擔憂老婦已在外行走太久,身心疲累,先將老婦載至所休息。

經員警按照身心障礙證明上登載的緊急聯絡人聯繫上老婦的女兒,渠女兒表示「因爲家境貧寒,沒有汽機代步,出門都是搭公車,家住豐原區,離派出所相當遙遠,如果接到媽媽回家時,末班車也已駛離……」員警體恤老婦一家生活辛苦,於是主動協助載送老婦返家。

警方表示,奔波一整晚的老婦,回到溫暖的家,感動地頻頻向員警道謝。「阿姨∼不要再到處亂跑,搭公車要先跟司機確認路線。如果有什麼急需,也可以撥打110求助。」賈員暖心提醒老婦,也提醒她女兒,日後儘量結伴出門比較安全。

春社所長江鬆泳表示,無論系身心障礙、年長者或行動不便者,都希望社會能夠給予良善幫助及關懷。若有進一步需要,也可以請警方協助。家屬可以在上述對象衣服縫上電話號碼姓名以利發生走失遭警方尋獲時,能快速找到家人,儘快讓被協尋者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