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斥檢察總長逾越行政監督權 特偵組濫權!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立法院長金平10日晚間返臺並召開記者會,痛斥檢察機關濫權上訴,三問馬政府有感、瞭解嗎?王金平並直指檢察總長黃世銘逾越行政監督權,特偵組更是趁他出國期間指控涉入司法關說案,未審先判,實屬濫權。

王金平表示,「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的第一項規定,特偵組可偵查五院院長的部分,只限於貪瀆案件,但是本件不是貪瀆案件,特偵組並無調查權,再依法院組織法第111條第二款的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的行政監督權限,僅限於監督該檢察署,對其他機關,並沒有行政的監督權,最高檢對立法院並沒有行政監督權。」

王金平強調,「特偵組在未有本人說明的情況下,片面認定事實,趁本人出國期間召開記者會,指控本人涉及司法關說的行政不法事件,等同未審先判,根本違反程序正義,特偵組實屬濫權。」

王金平又說,「憲法第12條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明定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官偵查中應執行的事項,不得公開或介入,通信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也規定,監察通訊資料不得提供給其他機關或個人無故泄漏或交付審查通訊所得的資料,也明文規定,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我國已通過人權公約,保障人民自由權益

他說,「本次特偵組提供的監聽資料,顯然違法違憲,對我國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努力,更是造成莫大的傷害。」

王金平表示,「金平是中華民國立法院的院長,必須維持民主法治和和國會尊嚴,當然不能接受,由少數不肖司法人員違法偵察,片面認定是關說的報告定罪,但是金平也能明辨大是大非,捍衛民主法治的決心,更與馬總統的決心同樣的強烈,先前因爲女兒婚事,未能即時澄清,只是遲言而非默認,追求和諧,不代表軟弱,非法的指控,我絕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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