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恐嚇「不會讓妳活過這禮拜」受暴外配狠割夫命根子

桃園地院認魯女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家暴殺人判刑8年。(蔡依珍攝)

桃園市平鎮區印尼籍魯姓外配,2022年8月疑因不滿魯姓丈夫長期家暴、毆打,竟趁丈夫熟睡時拿石鉢重擊頭部,再持刀刺喉甚至切下生殖器,導致魯男當場死亡,她伴屍4小時才走到警局自首,桃園地院認魯女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判刑8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45歲魯女從印尼嫁來臺灣,從事清潔工作,52歲魯姓丈夫卻長期對她家暴,2022年8月18日魯男發現妻子偷開他的轎車外出,一連2天辱罵、狠毆妻子,還恫稱:「不會讓妳活過這個禮拜!」

魯女不堪受辱,同年月20日凌晨1點,趁丈夫酒後熟睡之際,先持近3公斤的石鉢重擊丈夫頭部,再持16公分的菜刀及18公分的料理刀朝魯男頸部猛刺4刀,當場切斷氣管、食道和頸動脈,甚至持雙刀將他「命根子」割除,魯男最終因頭頸部鈍器傷、銳器傷,致中樞神經休克、低血容性休克死亡,魯女伴屍到凌晨近6點,才獨自到平鎮派出所自首,全案才曝光。

魯女律師主張,魯女長期受暴,生活在恐懼中,且因丈夫施暴時恫嚇要殺她,屬於正當防衛和義憤殺人。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魯女選在丈夫熟睡時下手,死者並未有任何主動攻擊行爲,與正當防衛和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的要件都不符,且依魯女入境後的就醫紀錄,並未有身心狀況問題,精神鑑定雖有邊緣智能,但未符合受虐婦女症候羣等疾病,也未喪失判斷能力,對犯案過程、動機都能清楚說明,但因魯女符合自首要件,可以減刑。

法官認爲,魯女雖受到家暴,可報警排除或求助主管機關安置,卻罔顧夫妻情分,僅因受辱罵和毆打就萌生殺機,重擊丈夫頭部,還持雙刀刺穿喉嚨、割除生殖器,剝奪丈夫寶貴生命,下手猛烈、手段兇殘,加上魯男的胞兄希望從重處罰,桃園地院依家暴殺人罪判刑8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