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阿拉悲劇!臺中知名夜店X-CUBE明火調酒吸睛 消防局開罰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知名夜店「X-CUBE」再添一樁!民衆發現,該夜店調酒師竟以明火方式調酒,看似炫目,但暗藏危機,恐影響公共安全臺中市消防局31日表示,公共場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火焰火花火星方式進行表演性質活動業者已觸犯消防法》,已派員開罰,最重可罰15萬元。

▲XCUBE調酒師以明火調酒,遭消防局認爲違反消防法開罰。(圖/網友小姐提供)

知名夜店X-CUBE近年因表演過於鹹溼,加上酒客與安管人員當街大亂鬥,遭警方強勢臨檢,被迫暫時停業。今年4月底復業後,生意逐漸恢復以往,但卻有民衆上週末前往消費時,發現也店裡的調酒師竟有明火方式調酒。民衆拍攝影片上傳網路,引發各方討論,有人認爲已觸法通報臺中市消防局。

▲▼調酒師明火調酒,讓客人直接用吸管喝。(圖/網友鍾小姐提供)

臺中市消防局獲報後,認爲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業者不可用火焰、火花或火星的方式,進行表演性質活動,業者行爲恐已觸法,立刻交辦所轄大隊前往查察。

消防局表示,臺中市在2011年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3傷,即訂定《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供公衆使用建築物及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禁止明火表演。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經本府消防局許可者,不在此限。另根據消防法規定,供公衆使用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非經場所之管理權人申請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方式,進行表演性質之活動。

▲▼知名X-CUBE夜店爭議不斷。(圖/翻攝臉書粉絲專頁

消防局表示,X-CUBE涉及使用高濃度酒精進行調酒表演,未依法申請室內明火表演部分本局已交辦所轄大隊前往查察。經比對影片無誤後,30日送達舉發違反消防法案件通知單現場蔡姓主管表示拒絕簽名,消防局已告知相關權利掛號方式郵寄送達管理權人,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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