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上億保證金 律師:法院應全數發還

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圖/記者林信男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東森力霸案入監服刑,王的女兒王辭涵法院聲請發還保證金,但法院僅裁定發還2億4,706萬元,其餘1億294萬元,則以部分罪刑未確定爲由,不予發還。王令麟委任律師謝協昌26日強調,王令麟已入監服刑,且已有部分判決確定,保證金應全部發還。王令麟因涉及力霸案,遭羈押321天,臺北地方法院民國97年5月以3億5,000萬元,裁定王令麟交保,後來王令麟涉案部分判決確定,王辭涵向法院聲請發還保證金,但法院以尚有部分犯罪行爲未確定爲由,僅發還2億4,706萬元,其餘1億294萬元,則不予發還。不過謝協昌表示,就現行法令而言,在已入監服刑的情況下,即使判決「全部」未確定,法院都應全數發還保證金;而王令麟已入監服刑,且已有部分判決確定,卻僅發還部分保證金,顯然不合理,因此應全數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