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巨擘使用新聞應付費 臺灣1年最少10億元

社羣媒體巨擘臉書(Facebook)捍衛就付費新聞機構而與澳洲爭端處理方式之際,矢言未來3年至少投資10億美元(新臺幣283億元)支持新聞業。(示意圖/shutterstock)

【愛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在澳洲政府的積極爭取之下,臉書已經同意付費給澳洲的新聞媒體。有學者指出,臺灣應該因應潮流主動爭取,一年最少可以獲得10億元新臺幣的回饋,這對許多慘澹經營的新聞媒體不無小補。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接受電視訪問指出,澳洲人口大約2500萬,跟臺灣差不多。澳洲這次爲在地新聞媒體爭取補償,每年最少獲得10億新臺幣的補償,臺灣必須設法跟進,爲本土新聞產業爭取合理補償。

賴祥蔚教授先前撰文指出,谷歌先答應一年會付出2300萬美元、大約6億多新臺幣給澳洲當地的新聞媒體,至於臉書則表示接下來3年將會「投資」10億美元、將近300億臺幣與全球新聞媒體合作,以澳洲佔西方人口的比例來看,1年也可以分配幾億臺幣。谷歌與臉書兩大網路巨擘加起來,澳洲可以獲得的補償已將近10億臺幣。

不過賴祥蔚教授也指出,這是谷歌與臉書的「起手式」出價,照理說應該有不少上調的空間,如果再加上其他網路巨擘,澳洲新聞媒體1年可以獲得的補償,應該遠遠超過10億臺幣,臺灣應該積極順應這股潮流去爭取。

針對合理的補償金額,賴祥蔚也指出目前是用喊價的方式,而且是由網路巨擘片面決定給哪些新聞媒體補償,這不太合理,應該透過媒體經濟學研究分析出合理的計算方式,包括用實際點擊次數所帶來的收入以及相關成本來推算。再依此計算網路平臺因爲新聞媒體內容而獲得多少流量廣告費,進而推論有多少比例應該回饋給各地的新聞媒體。目前的網路廣告輪播,每8000次點擊大約換得300元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