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臺海外上市 先評估國安風險

大陸當局爲防網路資訊和數據外流至海外,修訂發佈《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網路平臺運營者,赴海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圖爲先前大陸網路搜尋引擎有道在美掛牌畫面。(新華社)

北京當局爲防網路資訊和數據外流至海外,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修訂發佈《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網路平臺運營者,赴海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另外,大陸網信辦等多個部委近日也發佈《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不得利用演算法影響網路輿論,及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

13部門聯合 2月15日實施

大陸國家網信辦、發改會、工信部、公安部、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保密局等13部門聯合修訂發佈《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大陸網信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網路安全審查是網路安全領域的重要法律制度,《辦法》將網路平臺運營者的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路安全審查,掌握百萬使用者的平臺應當在向國外證券監管機構提出上市申請之前,先行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據指,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可能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無需審查;二是啓動審查後,經研判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可繼續赴國外上市程序;三是啓動審查後,經研判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允許赴國外上市。

《辦法》列出了重點評估國安風險因素,包括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泄漏、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上市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

禁止壟斷及不正當競爭

與此同時,大陸《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也在近日發佈。該《規定》提到,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對其他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妨礙、破壞網路信息服務正常運行,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

大陸國家網信辦負責人指出,推出《規定》主要基於演算法應用日益普及深化,然而演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等演算法不合理應用導致的問題也深刻影響着正常的傳播秩序,迫切需要對演算法加強規範。

該負責人並表示,《規定》要求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積極傳播正能量」,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包括建立健全用戶註冊、信息發佈審覈、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加強演算法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佈的新聞信息;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影響網路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