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臺北陳浩南」性侵國中女生被訴

19歲男子林以恩自稱是「臺北陳浩南」,去年初在網路名人帥哥FBI」鄧佳華聊天室,認識13歲的國中學生蝶蝶」,將她帶到MTV性侵後,恫嚇她要當其「砲友」,總共性侵她6次,甚至在成美橋下性侵她,女生事後將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公憤,寫EMAIL向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檢舉。臺北地檢署今(26日)依加重性交罪嫌起訴林。

蝶蝶控稱,去年2月她在鄧佳華語音聊天室與網友聊天,自稱「臺北陳浩南」的林以恩邀約她出遊,當晚林與朋友捷運西門站與她見面後,3人到U2MTV,林卻支開朋友,僅她和林一起看電影林先對她毛手毛腳,最後進而動手脫去她的衣服,她無力抵抗,慘遭性侵。

事後,林恐嚇她要當他的「砲友」,隨叫隨到,不然要到她家、學校堵她,把她被性侵的過程公開,她只好任其擺佈,被迫與林在賓館發生多次性關係,甚至有一次還被帶到臺北市成美橋下性侵,每次林都故意不戴保險套,讓她痛不欲生。

檢方調查時,林以恩坦承有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兩情相悅,且發生時間在100年,當時他僅17歲,也是未成年,企圖逃避罪責

但檢方傳喚當天與2人逛街的林男友人作證,確認發生時間在去年2月,當時林男已滿18歲,另檢方也傳喚鄧佳華作證,證明案發時被害女學生未滿14歲,不採信林說詞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