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方儉/那些年我們一起照的輻射

方儉

新竹清華大學是臺灣理工科系最優秀的學府之一,但從首任校長梅貽琦身故之迷,超過半世紀來,清大校園的輻射問題疑雲重重,值得社會全面嚴肅重視清華大學的校園輻射污染,以及清大核工畢業生現在主管核能安全與輻射防護的政府津要,他們是否有能力爲國人的輻射安全把關,並保護清大校園師生生命、健康安全。

方儉

解嚴後臺灣社會許多翻天覆地的改變與進步,然而在覈輻射污染管制問題上,卻比戒嚴時期還退步,從臺灣核工、核能管制、輻射防護的人才培育基地清華大學校園40年來嚴重的輻射污染事件,就可以看出在覈能人員的心態比戒嚴期間還糟糕。

1970年的夏天,一位醫生帶着一個熱水瓶乘計程車從臺北永和到清華大學,向核工系的老師們求助,因爲來者的身份特殊,以及在製造原子彈的政策下,一切與核輻射有關的事件,都高度保密,而這位醫生帶來的竟是從國外私自帶回來的「銫-137」射源,當年參與這項工作的已故清大核工教授寶山負責主要的輻射防護工作,他在事後表示,連他新買的一雙皮鞋都被污染,連同污染的房屋地板、牆壁都打掉,放入34個80加侖的大汽油筒,送進後來是清大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的一個乾溝掩埋。

沒想到在1978年蓋輻射生物館時,工人把這個乾溝當成調配混凝土的地方,又把這些含有污染的物質拿去興建了「輻射生物館」,後來被發現後,又打掉了受污染的部份,但污染不斷擴大,到了1985年蓋「生命科學館」時,污染的水泥、土壤增加到2200桶。

昔日清大輻射生物館現在已更名爲「生物醫學科技研發中心」,但是輻射問題並不因更名而獲解決。

這段「清大輻射生物館」事件的始未,記載於清華大學《鄭華生教授訪談錄》,由清大歷史歷教授陳華率領學生製作的口述歷史,可以在清大的網站上取得,詳細的內容十分精彩,也揭露了許多當年不爲人知的秘辛,包括在一九七五年蔣中正總統過世後,討論是否用雄黃來保存遺體,鄭華生教授也正是1990年清大「校園輻射污染調查報告五人專案小組」的召集人,鄭華生是清大化學系教授,其他四人分別爲清大楊振忠教授(歿),當時的原能會輻射防護處楊義卿處長(已退休),當時的新竹市市長童勝男,以及今年和宋楚瑜搭檔競選正副總統的臺大公共衛生研究所所長林瑞雄。當年的校長,正是後來出任行政院副院長、院長的劉兆玄。但袞袞多士,竟連基本的一些問題都沒有解決,就是「到底清大校園輻射問題,到底對清大的師生、教職員有何影響?」

根據清大在1990年的「校園輻射污染調查報告」顯示,這一大片區域,包括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都受到輻射嚴重污染,產生2200多桶放射性廢棄物。

在1988年,一羣1971年畢業的清大數學系同學會,發現多位同學罹患白血病,後來有人提議,何不檢查一下血液,竟然發現這一班有羣發性的「染色體雙中節」現象,這種現象只有在大規模核污染,如長崎、廣島原爆,以及車諾堡居民纔會出現,這顯示七一級(1971年畢業)清大數學系學生當年他們受到某種強烈的放射線照射,纔有此結果,但這個事件不了了之,成了二十多年來的懸案。

清華生命科學館二樓北側的進門處,測得的劑量警人,已經超過了「嚴重環境輻射污染」的限值2~3倍。

在一九九0年3月的清大校園輻射污染調查小組會議中,也將「調查本校歷年因血癌致死案件與輻射之關係」列入調查事項中,但是在十頁的「調查報告」中,對此項調查結果隻字未提,迄今仍然不知道「那些年我們一起照的輻射」到底是怎麼回事,看來清華大學必須給師生與全國人民一個清楚的交待。

臺灣校園輻射污染的奇蹟「清華大學生物科技館」,當年是「輻射生物館」,在1998年在這裡發生情殺王水溶屍案就改名了。但是這並沒有降低這裡的輻射問題,40年來持續放出超過嚴重環境輻射污染的法規限值。

僅管清華大學在1990聲稱除污完畢的「輻射生物館」,現在已更名爲「生命科技館」或「生物醫學科技研發中心」,我在7月16日會同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鍾淑姬(她也是清華校友)至館內二樓,以輻射偵測器測得每小時高達2.6微西弗/小時的劑量,乘以一天24小時,365天(2.6微西弗/小時×24小時/天×365天=22,776微西弗/年),即爲年劑量約爲23毫西弗,爲輻射防護法規定「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的十毫西弗的2倍。後來清華大學保健物理人員也來測量,他們的儀器測出3.5微西弗/小時,換算年劑量30.6毫西弗,則爲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的3倍。而正常背景值是20微西弗/小時,清大生命科學館的最高輻射劑量是背景的150倍以上。

清大保健物理人員不太相信我們的測量,用他們的輻射偵測設備,量到的劑量是3.5微西弗/小時,比我們量到的2.6還高。

鍾淑姬質問清華原子分子研究院的人員,生命科學館裡裡外外完全沒有標示輻射管制,也沒有限制人員進出,而且在館內工作人員也未被告知,更未接受相關輻射防護訓練講習,這是草菅人命,讓清大校譽蒙羞。而原分所人員解釋:「我們監測的是『南館』,你們測的是『北館』,我們沒有管制這一區。」

在生物科技館(輻射生物館)外,也測到超過背景值數十倍的劑量,也接近嚴重環境輻射污染的限值。

可是所謂「南、北館」,根本就在生命科學館同一棟樓內,沒有任何標記可區隔南、北,更沒有輻射劑量偵測與警告標誌,完全未依「輻射防護法」規定辦理,依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棄置放射性物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二,「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此刑罰的刑期不可謂不重,但是清大相關負責人員似乎老神在在,因爲目前臺灣所有核能發電、管制、輻射防護的行政長官,都是清大核工畢業的,甚至清大的輻防主管要求「美化」輻射管制標誌,讓大家不害怕。立法委員田秋堇認爲,這是非常可怕的行爲,如果清大都這樣有計劃的隱匿、欺瞞、刻意弱化輻射防護 ,這樣臺灣還有誰來爲人民的輻射安全把關?

鄭華生教授訪談錄重點內容節錄:

特別提到一件事情,梅(貽琦)校長是民國五十一年(1962)春天過世,後來聽陳可忠校長說梅校長生前總是隨身帶着一個小包包,晚上睡覺就擺在牀下;梅校長過世後,他打開來看,包裡裝的是中子源,也就是鐳和鈹(Ra–Be)的中子源,這個有放射性,中子一直跑出來,可是他怕傷害到別人,所以他自己帶。他的過世或許跟這個有關係,這是我猜想的。不過後來這個有紀念性的中子源到底放在哪裡就不清楚了,可能是由當時保健物理組保管。(編注:這兩顆可能害死梅校長的射源,至今仍下落不明。清大人員表示,四、五年前清大才開始管制校園的輻射射源。)

(民國)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夏天經常停水,停水的時候家庭沒有水怎麼辦?原子爐的同仁就會打電話來請大家過去拿水回去,大家都去原子爐那邊搬水回家,根本不會有放射性。有放射性壽命也是很短,你到家的時候已經沒有放射線,放射線已經死掉了。所以吃東西用的水是原子爐的,洗澡的時候用的水也是原子爐的。當時反應器組的主任是林嘉熙教授,他做事非常嚴謹,一定要照manual 去操作,十五個鐘頭開放就十五個鐘頭,一分鐘都不會延長。(編注:從現在的眼光看來,這簡直是匪疑所思,如果現在這樣做,主任先要負刑責。但這也顯示清大長期以來沒有人管制輻射防護,把所有人都當成「原子小金剛」。)

校園輻射問題發生在民國七十九年(1990),中國時報刊登說清華大學校園有污染,影響到年輕學子。那個時候原子科學中心馬上提出反駁,說根本沒有污染。當時原科中心變成颱風眼,一切問題都針對原科中心,全臺灣聽到輻射都嚇壞了,大家也懷疑到底有沒有污染。我們學校化工系、數學系,還有交大搞地下水的,中興大學土壤系的教授等等也聯合來攻擊。所以劉兆玄校長叫我去處理這件事,弄清楚假如有放射線,那麼是多少?會不會影響人體或動物?限我兩個禮拜就要把報告消化,劉(兆玄)校長已安排好新竹市長童勝男、臺大醫院流行病學林瑞雄教授,還有原子能委員會的楊義卿處長,及本校的楊振忠教授〈已故〉等一共五個人來做這個調查小組,我來當召集人。後來根據採訪結果與實際上測量,跟原科中心或保健物理組公佈的狀況,其實有點落差。(編注:「其實有點落差」是差很大,過了二十二年後,仍在在現場隨意測量到超過嚴重環境污染的程度。但是鄭華生教授在二十年後坦承當年的問題,從科學角度來看,這個調查小組成員的表現是不合格的。)

劉(兆玄)校長說一定要採訪有關係的幾位教授,問清楚事情到底是怎麼樣,但我心裡想,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會講實話,一定是避重就輕。去找翁寶山教授,他把研究報告給我看,永和的醫師身體裡有污染物,他的兒子也有。葉(錫溶)教授說,因爲於其康教授急着要蓋好,假如他沒有催工人的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但沒有辦法求證。他很肯定的說,最後的處理方式,是汽油桶裡砌水泥防止放射性外泄,然後搬到蘭嶼去。顯然他根本沒有了解狀況,石油桶已經裝滿泥土,裡面根本不能砌混凝土;再者,石油桶也沒有搬到蘭嶼,而是在龍潭。追查到這裡,最有問題的是,當初爲什麼會說沒有污染?當時報告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敢講,因爲我接收到的任務是查清有沒有污染而已。至於爲什麼他們會說沒有,現在纔可以講二十年前的事情。(編注:鄭華生在一九九0年時什麼也不敢說,過了二十年,纔敢說真話,這可見在一九八七年七月解嚴後,社會仍然瀰漫著白色恐怖,但是輻射的恐怖卻越演越烈。)

當時爲什麼說沒有?當時楊處長拿檢測器離牆壁有一點距離去測,結果當然沒有;測量小組說沒有,新聞記者就如實發布。舉例來說,如果站在輻生館向原子爐測,當然沒有輻射。因爲當時測量小組認爲,沒有人會一直靠着牆壁站一整天,所以就離開一點來量,如此一來當然沒有。一開始的時候,許俊男教授、林宏輝先生、曾家亮先生,都主動跑來幫我測量,我對林宏輝先生說:「你一定要在五公分之內測量,不能超過五公分,超過五公分就沒有意思了。」因爲輻射防護法令規定,一定要假設你一定有機會碰觸到污染源(牆壁)。所以他們說沒有污染,其實是往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釋輻射防護相關法令,這樣的解釋是不對的。另外一件事是說,污染事件本身有過沒有?有,但爲什麼說沒有?原因是保密不敢公開。他們違反一個原則,當發現有污染的時候,就一定要封鎖現場,嚴防污染擴散不讓人員進出,然後才調查它的污染分佈、深度如何等等。三位主管都沒有封鎖現場,一直保密並把污染擴大,從三十四桶變成兩千兩百桶。這是值得令人重新研討保健物理和輻射防護意義的一宗事件。(編注:鄭華生教授是說了實話,可是至今原能會、輻防處、清華大學人員仍然一脈相承的瞎掰硬抝,結果只是讓問題更擴大、更嚴重。到現在他們仍未學到教訓。)

採訪後記 --

末世審判前享受瘋狂六月十八日原能會強行同意臺電重啓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的一號機,當時我寫了「除了瘋狂,無以名之」,我一直無法明白原能會爲何如此瘋狂,看完了《鄭華生教授訪談錄》,完全瞭解清華大學培育了臺灣的「核能菁英」,竟然是在如此瘋狂不顧自己和別人性命與安全的情況下發展核能的。二十二年前,我在中時晚報報導了清大輻生館輻射事件,後來沒有追下去,一方面是個人離開了工作崗位,一方面是念在已故的翁寶山教授的請託,沒有追下去。但現在想來,我也十分愧疚,因爲這是一場早就該終結的輻射悲劇。後來再看到「輻射生物館」的新聞,是一場情殺溶屍的悲劇,就在我七月十六日測出超過嚴重環境污染的地點門後發生的。看到數十個學生穿着「Never depressed in a state of chaos. Enjoy the insanity at the end of the judgement」的T-恤,在曾經放置輻射廢料的草地上烤肉玩樂,我想會把孩子送來這樣的校園,真的是末世審判前享受瘋狂吧。

校園的學生T-恤上寫着「Enjoy the insanity at the end of the judgement」在原來存放輻射廢料桶的草坪上烤肉。

●作者方儉,在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擔任董事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