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報名旅遊別忘了看資質、籤合同、對公轉賬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通過自網站,以“旅遊定製”的名義,提供“廣西桂林旅行2—6人團”等包價旅遊產品“定製”服務當事人在不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主體資質情況下,爲旅遊者設計旅遊路線、向供應商採購服務的行爲,屬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北京市文化旅遊局近日依法查處了這起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文化和旅遊部持續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並公佈了兩批指導案例。上述案件是第二批指導案例中一個典型案例。

根據文化和旅遊部督辦線索,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備案的旅行網站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發現該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通過自建網站的形式,在自建網絡平臺招徠旅遊者並銷售旅遊產品。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違規行爲,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該公司有關責任人員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該公司已對網站進行整改。

執法辦案人員向大衆提示風險:“隨着互聯網發展微信社交軟件、各種購物網站、短視頻平臺等充斥着我們的生活。旅行社及其業務銷售人員在微信朋友圈等發佈大量旅遊線路廣告遊客通過這些信息瞭解旅遊產品,報名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團隊旅遊,支付團款簽訂合同基本通過網絡實現。整個過程中,部分旅遊者不瞭解旅遊活動的組織者信息,沒有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甚至不知道交易對象的真實姓名,造成自身權益難保障、遇到問題維權後果。”

針對此類案件,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提醒廣大遊客,對於在網絡上完成的旅遊產品交易,務必看資質、籤合同對公轉賬。要選擇正規旅行社,不貿然相信“朋友”或第三方公司推薦。在報名、繳款和簽訂旅遊合同前,務必查驗所選擇的產品是不是出自正規旅行社,服務方是否持有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資質材料。要簽好合同,做到理性消費。購買產品時一定要簽訂正規、簽章齊全的旅遊合同,合同要明確細節和雙方權利義務,對於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條款要在補充約定中註明其真實意思。要對公付款,團款要匯入旅行社的對公賬戶,儘量避免匯入銷售人員的個人賬戶,千萬不要以“發紅包”的方式支付團款。交付團款後,切記索要發票。切勿聽信“上車簽約”“上車付款”或只能開收據之類的說法。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對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爲進行重點查處,深入整治旅遊市場存在的各類問題,規範旅遊市場經營秩序,以保障旅遊者合法權益、營造旅遊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同時,總隊以公佈指導案例等形式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社會公衆法律意識,提醒廣大旅遊者要選擇合法正規旅行社,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審慎選擇旅遊產品,降低消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