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貼蔡英文這動作的舊照催投票 有人留言「我一定吉」秒刪文也來不及了

大學生總統英文舊照呼籲大家投給韓國瑜,觸犯《選罷法》(圖爲資料照與本案無關/ETtoday攝影中心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林姓男子,在今年總統大選前1晚,在臉書po了1張總統蔡英文比2的照片催票「記得投2號」,馬上被網友嗆「這我一定吉」,林男馬上刪文道歉,臺北地檢署認爲林男明知蔡的競選號次3,卻故意貼舊照,讓人與號次2的韓國瑜混淆,觸犯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條件是繳公庫1萬元。

據瞭解,林男目前還是大學生,他是在1月10日晚上8點多,競選活動截止時間前,在臉書公開社羣場外休憩區」po出選舉文照,呼籲大家「明天記得票投2號」,因爲附上的照片是號次3號的蔡英文比2,本次總統大選2號的候選人是韓國瑜,有網友立刻在下方迴應「這我一定吉(指告)」。

林男趕緊刪文,並另外po文道歉,但網友已經截圖檢舉,辦案人員一開始也搞不太清楚這則貼文的問題,仔細一看,蔡英文比2的照片,是2018年縣市長大選期間,蔡英文去臺東縣同黨同志助選的舊照,檢察官認定,林男利用舊照造成選民混淆蔡英文號次的效果考量他已承認錯誤,依《正副總統選罷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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