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5000元殺人 高雄捷運裸女桶屍命案 惡情侶起訴求重刑

警方偵訊後將吳嫌(前)、熊嫌(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復訊。(中時資料庫

2020年4月初高雄發生駭人聽聞的裸女桶屍命案檢警調查死者林女因卡拉OK店盤糾紛,遭到嫌犯吳俊忠熊俐琪毆打斷氣,2嫌將屍體埋放桶內棄置高捷橋頭糖廠站1號出口附近空地全案橋頭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方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2嫌,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高雄捷運橋頭糖廠站1號出口附近空地,2020年4月2日工人整地時挖出1具女桶屍,專案小組比對DNA,確定被害人爲2014年12月14日,經家屬 報案高市鳳山區失蹤人口的61歲林女。

法醫複驗發現,死者喉嚨甲狀軟骨有骨折現象四肢身體等多處 有骨折或挫傷等傷勢,死亡時間不排除數年以上。

檢方起訴指出,林女在失蹤前,因卡拉OK店盤讓事宜與45歲吳嫌及53歲熊嫌起糾紛,林女原先答應盤讓鳳山五甲地區的卡拉OK店,也付了5000元訂金,之後林女卻反悔不願盤讓,2人向林女索討訂金時,因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肢體衝突,導致林女受傷。

2嫌因擔心林女告他們,就由吳男駕駛名下的廂型車搭載熊女將林女放置後車廂,於楠梓、橋頭地區繞行,未料林女在途中斷氣。

2嫌隨後開車購買大型橘色垃圾桶鹽酸水泥物品,將遺體脫去衣服後,裝入大垃圾桶後倒入鹽酸,並以水泥覆蓋,再把裝屍膠桶埋入橋頭糖廠捷運站外空地棄屍。

檢方表示,被告2嫌觸犯刑法限制他人行動自由、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等罪嫌,依法起訴並請法官分論並罰,又審酌被告2嫌於偵查中互相推諉傷害致死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就傷害致死部分予以從重量刑。

此外,2嫌被控殺人罪嫌部分,檢方調查2嫌雖有傷害致死之行爲,尚難認其等於毆打之時即有殺人之犯意,該部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