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2女IG互嗆家長約談判 母竟逼國中女兒當街下跪

國中、小少女在IG社羣軟體互相開嗆開嗆,勞動到家長出面談判。(翁啓祐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國中、小少女在IG社羣軟體互相開嗆開嗆,勞動到家長出面談判。(翁啓祐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國中、小少女在IG社羣軟體互相開嗆開嗆,勞動到家長出面談判。(翁啓祐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好扯!國中、小少女在IG社羣軟體互相開嗆,家長出面談判,更難以想像的是,家長爲了管教女兒,當衆逼女下跪道歉,花壇民代翁啓祐到超商,無意間目睹了這一幕,忍不住打抱不平,看不下去出面阻擋,「跪什麼跪」,也驚動警察出動,並通報社會處,依兒少處理法安排輔導親職教育。

翁啓祐指出,昨天晚上到超商買東西,車停在門口,發現兩組人馬糾紛,眼看着母親逼着女兒,跪下去道歉,凍未條跳出來質疑,他說,不知道糾紛的內容,但是管教女兒叫她當衆跟人下跪可以嗎?這是什麼世界,心疼孩子當衆受辱,以後不會對人格產生影響嗎?

「當衆爲難一個國中生,孩子的感受有顧慮到嗎?她是犯什麼滔天大罪嗎?」翁啓祐說,當個旁觀者,實在看不下去了,報警花壇派出所到場協助處理。

警方調查,住花壇國中生和住彰化市國小生在IG社羣軟體開嗆,雙方母親分別帶女兒到超商前協調,國中生母親要女兒下跪,對方家長說不用跪。雙方並沒有打架、受傷,家長管制問題已經通報社會處。

社會處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社工進行訪視,經查二名兒少疑不滿對方言論透過IG社羣軟體互相開嗆,雙方相約超商門口談判。其一國中女學生家長要求女兒當場下跪道歉,此處理方式確有不當對待之虞,爲維護兒少權益,不排除將本事件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及該法第102條第1項第4款命其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目前兩位兒少均已請家長帶回,評估無立即生命危害,社會處社工將會同警政及教育等網絡單位共同服務,持續關注與維護兒少的生活、就學與照顧需求,並提供法律資源與其他提供適切的服務。

「當一個雞婆的人」翁啓祐說,縱容霸凌就是縱容暴力,要關心每一個,保障每個人的人格尊嚴,社會纔會更好,人類纔會更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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