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六一將簽發,消除“不公佈排名”歧義

京報訊(記者 馮琪)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5月28日,教育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大泉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爲落實未保法,教育部預計將於6月1日簽發《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此外,教育部還將牽頭制定學校法治校長的聘任管理辦法等。

落實未保法,教育系統“自我加壓”

“我們做了大量制度建設。學校要如何落實未保法的規定?需要建立哪些新的制度?《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都作出了細緻要求。這些要求通過教育部令的形式推行,便於操作、便於監督,有利於法律更好地實施。”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告訴記者,《規定》是教育部爲具體落實未保法中學校保護章節有關條目專門制定的,預計將於6月1日發佈。

“《規定》出臺後,將和教育部此前出臺《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形成互補。”王大泉表示,下一步計劃在教育系統內開展大規模相關培訓,讓校長們、老師們瞭解自己的行爲邊界職權來源,掌握教育教學活動的規則要求等。

王大泉透露,《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學校和老師的義務責任,曾擔心學校會有意見。但在起草過程中通過調研發現,廣大校長、老師們對加強保護的認同程度較高,堅定了出臺《規定》的信心。“教育系統要自我加壓,給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此外王大泉透露,教育部將牽頭制定學校法治副校長的聘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檢察官法官公安幹警專業人士擔任法治副校長的程序標準等,爭取爲每個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

在法治教育方面,王大泉指出,除了建設校外法治基地外,還可以考慮與其他部門共同開發法治教育課程,推動法治教育在中小學校多元化開展。

《規定》正式稿將消除“不公佈排名”歧義

今年4月,《規定》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引起公衆關注。其中,徵求意見稿中“學校不得公開學生個人考試成績名次”一條引發熱烈討論,公衆對此作出不同解讀。

“有人將其理解爲‘不排名’,實際上這樣理解是有誤的。”王大泉對此作出迴應和進一步解釋:不公佈名次不等於不排名、不給成績,而是說成績是孩子的隱私,孩子和家長權利知道自己的成績及名次,但學校不能隨便讓其他人知道。”

記者獲悉,基於此,《規定》在正式文本對此作出修改:“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信息,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王大泉指出,這樣就消除了歧義,也是對公衆意見的一個迴應。

再比如,徵求意見稿中另一條引起廣泛贊同的內容爲,對教職工與學生髮生戀愛關係的行爲,學校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預防並制止。記者瞭解到,該項內容在《規定》正式文本中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