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口罩3000罰款火速繳清!黃偉哲:縱有百般理由也都不成理由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黃偉哲24日上午指出,臺南市政府已經率先全國開出第1張未依規定口罩罰單,開罰對象就是他自己,他在上午11時52分許,拿去超商繳了3000元,以身作則展示決心。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臺南市政府已經率先全國開出第1張罰單給自己,他已經拿去超商繳了3000元。(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黃偉哲市長指出,其實當初的情境是因爲參加志工活動,應要求短暫的拿下口罩,但是他覺得其實雖然醫師有說在室內短暫的15分鐘內拿下口罩是沒關係,但是他覺得爲了避免灰色地帶,爲了避免取締困難,爲了避免有人趁機鑽漏洞,他覺得還是從嚴處理,沒有15分鐘寬限,嚴處理方式就是從他開始。

黃偉哲說,從今以後我們去除一些灰色地帶,就是凡是在室內就要戴口罩,爲這個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所規定的8項場所,我們就從嚴處理,但是在餐廳裡面用餐當然是可以拿下來,這部分我們也依據中央的規定。

黃偉哲說,總之市長都帶頭做,而且市長也被處理、被處分了,所以說以後就沒有什麼空間,沒有什麼特權,也沒有什麼包庇的情形,所以他相信也希望大家能夠做好防疫,室內戴口罩。

黃偉哲強調,這張3000元罰單,相信是臺灣第1張,這個我們自己先處理,雖然他有百般理由,但是都不成理由,反正規定的做法就要做。

臺南市衛生局開出的3000元罰單,市長黃偉哲於近中午11時52分許,到超商繳納完成,並取得繳費證明佐證,他言出必行。

據瞭解,黃偉哲23日上午出席「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被家長拍下頒獎時未戴口罩,也未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更離譜的,黃偉哲與小朋友近距離擊掌時,也未戴口罩,家長強烈質疑,「市長爲何可以不遵守防疫規定?疫情尚未趨緩,爲了防疫,應落實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勤洗手,這是市長自己講的,是在哈囉?」。

家長表示,校方通知單上還標註「特別注意,依臺南市政府宣導,凡是在室內場所,人員必須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當日活動,請家長與小朋友依照上述規定」,結果,黃偉哲與小朋友近距離擊掌,竟沒有戴口罩,家長直斥,「市長四處跑行程,不擔心將病毒傳給小孩子嗎?」。市府依法開出第1張3000元罰單給臺南市長黃偉哲。

臺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衆運輸站與車廂等大衆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佔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

·超值組合、打造完美韓妝

【相關新聞

影/黃偉哲頒獎「未戴口罩」 臺南市衛生局開「首張3000元罰單」!

影/陳其邁就職「全程未戴口罩」!局處長跟着帶頭違法...高雄防疫螺絲全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