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毒人妻拋6樓喪命 狠男無悔意!二審從14年改判無期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屏東林姓男子與同社區陳姓人妻有曖昧,後來陳女有意斷絕往來,林男竟在酒里加入FM2成分藥劑,把女方迷昏後從6樓陽臺丟下,導致對方不治,林一審被判刑14年。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爲他惡性重大、毫無悔意,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可上訴。

審判決,林男得知陳女欲斷絕與其往來而心生怨懟,進而產生報復心理,2014年6月某日中午邀對方到住所,先毆打陳女,再強迫女方飲用酒類飲品且吞服氟硝西泮藥錠(俗稱FM2)。

林男等陳女體內藥效發揮作用後,見對方陷入沉睡而無力反抗,於同日下午近4時,將陳女6樓陽臺拋下樓,社區管理人員連忙報警,但陳女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告不治。

檢方偵訊時,林辯稱陳女當天心情鬱悶,找他喝酒,還要拉他一起跳樓,陳女後來進廁所卻一直沒有出來,不久就傳出墜樓。不過,檢方根據通聯紀錄陳女曾友人提及「一直逼迫我離婚,我很無助又無奈」、「他(林男)一下子打過2小時不到狂罵一會又要抱我、行徑可怕」等,認定林設局殺害陳女,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屏東地院一審判林14年徒刑,但高雄高分院認定林男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也沒有和死者家屬道歉和解,一審判刑顯然太輕,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