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覈定新隆社區爲海砂屋遭監院糾正 北市府強調一切依法辦理

臺北市新隆社區被鑑定是海砂屋,昨啓動都更籤約儀式,但現場卻有住戶抗議分配比不公,怒轟建商與主委欺騙。(本報資料照)

監察院調查發現,新隆社區與大孝大樓持分共有同一筆土地,共同領有同一張使用執照,臺北市政府卻覈准大孝大樓單獨拆除重建,又違法受理審查覈定新隆社區爲海砂屋,並限期住戶停止使用、自行拆除,嚴重影響所有權人財產權益,爲此糾正北市府;臺北市建管處今(18)日迴應,相關海砂屋認定、公告、限期使用及拆除等程序均依法辦理。

臺北市政府透過臺北市建管處發新聞稿迴應,監察院糾正大孝大樓未依《建築法》應檢附之權利證明文件辦理即核發建築執照乙案,因大孝大樓先於2008年間由專業機構鑑定爲海砂屋並向本處申請建照,由於海砂屋改建有其急迫性,臺北市政府爲維公共安全,參照「331震災受損建物之案例以分管協議書」替代土地權利證明文件核發建造執照。

臺北市政府指出,監察院新聞稿稱北市府未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由區分所有權人提出辦理,涉有違反規定,經查新隆社區是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鑑定,其區分所有權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均已超過《自治條例》所規定的「二戶及所有權比例1/10」,並無違背或影響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本案相關海砂屋認定、公告、限期使用及拆除等程序均依法辦理。

臺北市政府強調,後續全案待收到監察院糾正案後,市府當依規定檢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