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建築法規!新竹知名補習班 「勒令改善4年」仍繼續招生

新竹市知名「羣益補習班」多次被政府稽查到未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開設補習班。(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市知名升高中、大學的「羣益補習班」多次被市政府稽查到未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開設補習班,新竹市政府從2015年開始不斷勒令改善、停業甚至開罰,但負責人卻依然故我,終於在2018年被依違反建築法移送法辦法官念及負責人蘇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並考量蘇男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中,但因文件不足自行領回後,至今都未再次提出審查聲請,因此依觸犯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依建築法規定停止使用之建築物,經制止不從罪,判拘55日,易科罰金5萬5千元。

據判決指出,蘇男爲新竹市「羣益補習班」的實際負責人,明知該址建築物覈准用途爲店舖、住房類,竟未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即在此處開設補習班。市政府於2015年7月以違反建築法案件裁處限期改善,但蘇男卻未辦理用途變更登記,繼續經營

2016年8月,市政府再對補習班以違反建築法案罰鍰新臺幣6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但工務人員卻在2017年7月再次發現,蘇男仍未辦理用途變更登記,而繼續經營。

2017年8月,新竹市政府再以執行違反建築法案件裁處書依建築法規定,命其即日起勒令停業,不過,蘇男依然我行我素,對市府發出的公文置之不理,繼續營業招生,2018年5月蘇男終於被工務處依違反《建築法》被移送法辦。蘇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爲,蘇男身爲補習班負責人,從事與教育有關工作,卻在市政府屢次要求改善、停業並制止後,還對市府命令置之不理,念及蘇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並考量蘇男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中,但因文件不足自行領回後,至今都未再次提出審查聲請,因此依觸犯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依建築法規定停止使用之建築物,經制止不從罪,判拘55日,易科罰金5萬5千元。

羣益補習班屢勸不改時程表:

2015年7月 市府以違反建築法案件裁處書令限期改善。2016年8月 市府以違反建築法案罰鍰新臺幣6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2017年8月 市府依建築法規定,命其即日起勒令停業。2018年5月 市府依違反《建築法》將蘇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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