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檢隔離裁罰達1390案 今起欠繳10萬以上就限制出境

記者楊芸臺北報導

爲防範新冠肺炎擴散,國內嚴格實施居家隔離檢疫,若遭發現違反隔離規定「趴趴走」,將會進行開罰。法務部28日於行政院報告執行居家檢疫裁罰成效,截至1月25日止,共裁罰1390件案件金額達1億7768萬8668元。此外,法務部宣佈,今起裁罰欠繳金額達10萬元以上一律限制出境

▲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圖/記者楊芸攝)

法務部今於行政院院會,就「COVID-19疫情現況因應作爲」其中有關「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執行概況及成效」做專案報告。

法務部指出,1月28日起全國13分署強力執行,不論本國人或外籍人士,欠繳金額達10萬元以上且符合限制出境要件者,一律限制出境,目前限制出境人數108人,包含本國82人、外籍26人,拘提管收1人。

▼法務部於行政院會報告違反居檢隔離裁罰案件執行情況及成效。(圖/法務部提供,下同)

根據法務部統計,截至110年1月25日止,各縣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總件數爲1390件,裁罰金額合計1億7768萬8668元;已繳納件數合計568件,金額4898萬5532元。各執行分署收受案件總數合計428件,應納金額7288萬4500元;完全繳清144件,金額1558萬元;部分繳清(含分期繳納)104件,金額281萬9256元,已繳納金額合計1839萬9256元。

法務部表示,若義務人不主動繳款,法務部將查調義務人財產並親自現場執行,對於重大違反防疫裁罰案件,法務部將發佈新聞稿,嚇阻違規趴趴走的民衆,對於無資力的義務人則鼓勵分期繳納。

法務部也公佈「防疫案件成功執行個案」,包括:高雄韓籍夫妻案,於機場成功攔阻義務人出境後,義務人繳清30萬元罰鍰;新竹林姓義務人,是首件100萬元裁罰案件,在繳納期限前發佈新聞稿,促使義務人自動繳清;士林陳姓義務人案,收案火速住所現場執行,促使其自動繳清100萬元。

爲因應新型冠狀肺炎裁罰案件之移送執行,法務部成立「應變小組」及「防疫執行專責小組」,主動了解相關裁罰案件之案情,及與衛生主管機關通力合作,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催繳及逾期不繳後儘速移送執行,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公權力,全面落實政府防疫政策,以避免防疫出現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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