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超市、打狗霸火鍋上榜!北市抽驗蔬果「不合格名單」曝

▲微風超市南京店的「日本福岡草莓」檢出農藥殘留。(圖/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13)日公佈1月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共計抽驗52件蔬果產品,結果15件產品不符規定,包括微風超市南京店、棉花田生機園地信義門市及海霸王集團的打狗霸火鍋都上榜。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爲「草莓」4件;「茼蒿」、「包心芥菜」各3件;「青蔥」2件;「韭菜花」、「菠菜」各1件,各檢出1~4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1件「有機蘋果」檢出1項殘留農藥,惟產品品名標示「有機」,不符規定產品除「蘋果」外,均屬高風險農產品。

▲▼打狗霸德立莊店的「青蔥」、棉花田生機園地信義門市「有機愛妃Envy蘋果」抽驗結果皆違規。

不符規定的產品名單中可見微風超市南京店的「日本福岡草莓」、棉花田生機園地信義門市的「有機愛妃Envy蘋果」;美廉社大安樂業店的「茼蒿」,以及海霸王集團打狗霸德立莊店的「青蔥」。

▼北市衛生局1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名冊。(圖/北市衛生局提供,點圖可放大)

衛生局說明,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系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違規使用化學農藥,系違反「有機農業促進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可裁處該農產品經營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