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骨力10月起停止給付 影響12萬人、健保年省1.2億

健保署確定10月起取消含葡萄糖胺等31項指示藥健保給付。(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去年健保署在共同擬訂會議中決定取消「維骨力」等葡萄糖胺的31項指示用藥的健保給付,經過衛福部審查後,健保署今(29)日宣佈,確定10月起取消該類藥品給付,目前初步估計約影響12萬人,健保支出一年則可省下1.2億元。

健保署醫審藥材組組長戴雪詠指出,之前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來函希望健保署可以落實《全民健康保險法》五十一條之四「指示藥不給付」,首先針對葡萄糖胺類的藥品不給付,在經過骨科外科專業醫師評估後,認爲療效不明確,因此在去年共同擬訂會議中決議確定取消該類31項指示用藥給付,之後就依照行政程序呈報衛福部覈定

而針對相關醫學會評估藥品療效部分,戴雪詠表示,以葡萄糖胺類藥品來說,主要用在骨關節疼痛症狀緩解,但如果要達到治療效果就是處方藥,健保署本來就已經有給付相關骨關節治療性的處方藥。

指示用藥不需經過醫師處方,民衆就可自行到藥局購買,而根據《健保法規定,指示用藥其實不應該給予健保給付。戴雪詠說明,健保法實施當時就有提到指示藥不給付,但實施前還是要考慮到民衆就醫用藥習慣,因此在全民健保藥價基準有提到逐步縮小給付範圍,而過去二十幾年也有依序取消給付大概一千五百多項。

戴雪詠說,除了這次確定停止給付的葡萄糖胺類藥物,未來也會和各醫學討論,停止其它指示用藥的健保給付,但會先評估影響人數最少的藥物。

根據健保署統計,今年1-6月全臺約12萬人使用含葡萄糖胺glucosamine成分藥物,健保署表示,衛福部已許可停止給付,已在8/23發公文通知各醫學會和療養院所在今年10月停止該項藥品的健保給付,初步估計約影響1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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