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案團訟判賠7.1億 黃偉哲:協助災民取得正義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維冠大樓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104人輕重傷,罹難者家屬與受災住戶154位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5億多元,臺南地院民事宣判,判建商明輝等人需應連帶給付原告判林等人損害賠償合計賠償7.1億多元,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協助災民取得正義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希望災民的受害能夠在法律上,能夠真正得到救濟,而不是一紙債權憑證,市府會盡全力來幫助災民求償。(圖/記者林悅翻攝)

黃偉哲市長說,他今天不是抱着歡喜的心,是抱着哀矜勿喜的心情來跟全國民衆、跟所有的市民來宣示這個維冠金龍大樓的訴訟案法院在16日上午11時多已經宣判賠償7億多元,這是全國集體訴訟的第1件,也謝謝消基會全程注目跟重視,而且謝謝消基會主委跟徐律師能夠在法庭上爲災民爭得應該有的正義,這點是我們努力,很謝謝前市長、賴清德前市長,李孟諺前市長堅持,能夠爲災民來打這個訴訟,能夠獲得協助災民獲取正義。

黃偉哲說這個部分,努力到今天這個能夠有初步的結果,我們還是會繼續在司法訴訟求償的過程中繼續協助災民。那有人說,如果加害人名下沒有財產該怎麼辦?黃偉哲說,法律上應該做的,市府一定全力來協助,之前財產已有部分扣押。其實站在政府立場,就在以悲天憫人、哀矜勿喜的心,來幫助災民,希望災民的受害能夠在法律上,能夠真正得到救濟,而不是一紙債權憑證,市府會盡全力來幫助災民求償。

消基會南區分會主委薛西全律師指出,偷工減料有不小心的嗎?他不認爲建商偷工減料是「過失」,少幾根鋼筋,少幾包水泥,可能成本就少好幾百萬,甚至更多,「這怎麼可能是過失?」,未必故意或加重結果犯,須待上訴至二審才能確定。

薛西全認爲,建商一審判決後未再上訴,趕緊去服刑,應是知道這樣的判決結果對他是有利的、是很輕的,薛西全強調,本案民事判決沿用刑事判決認定建商無過失,將來要爭取民事不受刑事判決影響

小資女最愛、必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