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拒攔查男子落跑辯:員警不理我 罰2萬元及吊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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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今年初開車在北市街頭違反禁止左轉標誌而爲左轉,員警攔停他卻將駛離現場新北市交通裁決處裁罰2萬元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罰,辯稱員警沒理他,他才離開,臺北地方法院佐以警方蒐證錄影,不採信他的辯詞,判決駁回。

今年1月12日下午5點多,張男開車行經市民大道六段與基隆路一段路口時,因違反禁止左轉標誌而爲左轉,被北市松山分局員警攔停,並向其說明攔停意思,張男卻逕行駛離現場,因此遭舉發挨罰。

張男辯稱,左轉後有搖下車窗詢問警員,但叫了員警幾次,警員並未搭理他,也不讓他告直行,指揮他右轉,隨後他即右轉離開現場等情,請求法官撤銷罰單北院勘驗警方蒐證錄影畫面,不採訪他的辯詞,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