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選舉公平 南檢查緝幽靈人口16案

臺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警察局臺南市調查處同步查緝幽靈人口案件,共查獲16件,以維護選舉公平檢方考慮提當選效之訴。(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議員里長候選人幽靈人口案件,於選前發現疑有民衆虛僞遷入候選人或其親友戶籍,未實際居住該處,爲幽靈人口,造成選舉不公,11月27日執行幽靈人口案件查緝,在臺南市東、南、北、安平安南仁德龍崎永康等8區發動搜索,查獲1件市議員候選人、15件里長候選人幽靈人口案。

一、東區檢察官陳奕翔指揮第一分局及臺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司法警察偵辦東區某市議員候選人及6位里長候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執行搜索市議員及里長候選人作爲虛僞遷徙戶籍處所共5處,並傳喚市議員及里長候選人、選民等共36人到案。經訊問後,發現部分選民虛僞將戶籍遷入該候選人或其親友的戶籍地等處,而未實際居住該處,其中有部分選民已投票,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嫌,訊畢後1人以2萬元具保,其餘均請回。其中2位涉案里長候選人於此次選舉當選,南檢將依偵辦所得證據資料,審酌是否依選罷法規定,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二、南區:檢察官劉修言指揮第六分局、臺南市調查處等司法警察,查緝南區某里長候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傳喚里長候選人及其親人、選民等共15人到案,經訊問後,發現部分選民虛僞將戶籍遷入里長候選人之親友戶籍地等處,而未實際居住該處,然未前往投票,認均涉犯妨害投票未遂罪嫌,其中2人分別以25萬元、5萬元具保,其餘均請回。

三、安平區:檢察官莊立鈞指揮第四、第二分局、臺南市調查處偵辦安平區2位里長候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執行搜索1處,並傳喚候選人、選民共9人到案。經訊問後,發現選民虛僞將戶籍遷入里長候選人親人的戶籍地等處,而未實際居住該處,其中有3位選民已投票,涉犯妨害投票罪嫌,4位未投票的選民則屬未遂,訊畢後均請回。

四、北區:檢察官彭盛智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第五分局偵辦北區某里長候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傳喚候選人、選民共11人到案。經訊問後,發現選民虛僞將戶籍遷入里長候選人親人的戶籍地等處,而未實際居住該處,已投票者,涉有妨害投票罪嫌;未前往投票者,則屬未遂。訊畢後均請回。

五、安南區:檢察官黃信勇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第三分局偵辦安南區某里長候選人幽靈人口案件,傳喚候選人及其親屬、選民11人到案。經訊問後,認7位選民確有未實際居住而虛僞遷移戶籍至候選人親屬住處,並前往投票,涉犯妨害投票罪嫌,其中1人限制住居,其餘請回。

六、仁德、龍崎區:檢察官王聖豪指揮歸仁分局、刑警大隊、臺南市調查處偵辦仁德、龍崎區2位里長候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分別傳訊候選人、選民等17人、6人。經訊問後,認選民有未實際居住而虛僞遷移戶籍至候選人友人並前往投票行爲,均涉犯妨害投票罪嫌,仁德區有3人分別以10萬元、5萬元、3萬元具保,龍崎嶇有1人以3萬元具保,其餘均請回。其中1位涉案里長候選人於此次選舉當選,本署將依偵辦所得證據資料,審酌是否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七、永康區:檢察官黃淑妤指揮永康分局、臺南市調查處偵辦2位里長候選人涉嫌幽靈人口案件,傳喚候選人、選民等共15人到案。經訊問後,發現選民爲支持特定候選人,由候選人本身或其友人代爲將選民戶籍遷入里長候選人或其友人戶籍地,而未實際居住該處,選民均已投票,認候選人、選民涉犯妨害投票罪嫌,其中2人具保1萬元,其餘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