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真誠悔悟之心」 法官不給陳銳緩刑

陳銳二審被加重判刑。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銳寶貝),4年前因爲捲入校園簽賭、強盜案,高院31日二審宣判法官認爲陳銳犯下搶奪案後毫無悔意,就搶奪案加重改判2年有期徒刑;對於這樣的結果,陳凱倫表示深感意外,他們一定會再上訴,也相信司法會給改過的小孩機會

▲陳銳二審加重判刑,陳凱倫表示將會上訴。

陳銳高中時期學校經營賭博網站,3年前旗下一名小組頭籤中48萬元,要求陳銳付錢,他不甘損失,涉嫌找來2名手下把已經交給小組頭的錢搶回,在搶錢過程中時,手下以防狼噴霧劑噴灑對方眼睛檢方認爲使用強暴手段已構成強盜罪,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對陳銳求處9年徒刑。

一審法官審理後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搶奪和賭博罪,分別判處1年3個月及5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7個月。二審法官認爲,陳銳未盡學生應專注於學業本務,沉迷網路賭博,曾因賭博獲得暴利,卻於輸錢後不願服輸謀劃不法技倆圖卸自己的賭債惡性不輕。

判決指出,相較於參與搶奪的共犯廖振福刑度,原審判處陳銳比廖還輕,量刑失衡,因此針對陳銳被控加重搶奪罪部分改判2年徒刑;法官並認爲,陳銳一再否認爲主謀,「未見畏懼法禁之情和真誠悔悟之心」,審酌其犯後態度不佳,未給予緩刑機會。至於賭博部分,高院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