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除重大刑案都嚴禁追車! 竹警局長:通報圍捕安全第一

通緝犯躲追捕,自撞電線杆身亡。(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通緝犯7月間贓車行經市區,遭員警發現後加速逃逸,遭警方從後方追緝,最後疑似車速過快自撞電線杆身亡,雖然初步排除有執法過當,不過新竹市局長陳耀南日前在會報中指示,「未來除非是重大刑案,否則嚴禁追車。」此話一出,引起基層員警討論,警政署則表示,「逮捕是警察職責,但還是要注意比例原則。」

這名通緝犯7月間開着贓車行經新竹市區,被員警發現上前追捕,過程中疑似因爲車速過快,而自撞電線杆身亡,還波及了一名路人,過去高雄也曾有警方追查無照少女,最後少女摔車死亡的事件,追與不追成了難題,陳耀南日前在會報中指示,「未來除非是重大刑案,一律嚴禁追車,在外頭追查先通報圍捕,安全爲第一優先。」

陳耀南還提到,「因爲飛車追緝可能會波及無辜民衆,因此要員警追捕時,保持一定距離再通報圍捕。」此話一出,有基層員警傻眼,「所以以後通緝犯跑給警察追就好?沒有進入到調查階段,哪裡知道是不是重大刑案?」對此,警政署則迴應,「要員警拿捏比例原則,不能因爲怕出意外,就不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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