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遭四大基金間接投資觸犯黨政軍條款 兩年後有撤照危機

▲緯來電視網。(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由於遭到黨政軍間接或直接投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處罰東森、超視、民視、緯來、鑫傳、優視和九太等7家電視臺總共240萬元,被罰業者不服,提出行政訴願。NCC今天(12日)表示,由於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已裁定撤銷原處分罰款歸還其他業者,不過緯來因爲上層股東政府四大基金投資,仍維持「三年內需改善違反黨政軍條款」的附款條件,必須在民國109年7月26日解決黨政軍投資問題,否則將可能面臨撤照處分。

由於南投縣議員陳翰立間接投資民視;陳翰立、屏東縣議員宋麗華中國洪門黨等,直、間接投資東森電視與超級傳播;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和中國新洪門黨購買了臺數股票,以及國喬石化、中國人壽、中國合成橡膠公司等,購買緯來電視股權,因其上游有政府四大基金投資,等於間接投資緯來電視。

NCC在去年7月26日,處罰東森、超視、民視、緯來、鑫傳、優視和九太等7家電視臺總共240萬元,並要求「東森洋片綜合戲劇電影新聞臺」、「超視」和「緯來綜合、體育日本臺」等9頻道必須在三年內需改善違反黨政軍條款。

NCC主任秘書蕭祈宏12日表示,由於上述業者不服,遭處分後就向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申請訴願,而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已裁定撤銷原處分,NCC已把罰款歸還業者。不過因爲黨政軍條款在申設、換照、裁罰各有不同的規定,MCC仍維持「三年內需改善違反黨政軍條款」的附款條件,因此有四大基金間接投資的「緯來綜合、體育、日本臺」等3頻道,必須在民國109年7月26日要解決黨政軍投資問題,否則將可能面臨撤照處分;至於東森因爲陳翰立已經賣出持股,因此沒有黨政軍問題。

NCC副主委翁柏宗曾說,雖然廣電三法規定,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和選任公職人員禁止投資媒體,但是受罰的卻是被投資者(媒體),的確有修法的必要,只是在修法前,NCC必須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