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期4個月 3月起樂山進入春季禁漁期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宋豪新

記者從樂山市農業農村局獲悉,3-6月是魚類產卵繁殖的季節,根據相關法規,3月1日至6月30日,樂山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撈作業、垂釣和水禽放養,禁止扎巢取卵、挖沙採石,禁止銷售、收購天然水域的漁獲物。

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從事垂釣的,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方法進行非法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樂山市農業農村局提醒,樂山市悅來鎮、牟子鎮岷江河段爲岷江長吻鮠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常年禁止捕撈和垂釣,一經查處涉漁違法犯罪將按照相關規定頂格處罰。同時,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積極參與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主動維護禁漁管理秩序,帶動身邊人共同遵守禁漁規定,發現非法捕撈和違規垂釣行爲及時進行勸阻並撥打當地漁政管理部門或報警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