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啥臺灣人酒駕都罰不怕? 網:愛僥倖!先鞭20下再說

高雄先前有人酒駕,撞死早起送羊奶的77歲老翁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臺灣酒駕規定越來越嚴格,罰則也越訂越重,但是酒駕肇事情況還是非常嚴重,有網友忍不住在PTT發問,每天半夜都一堆熱炒店的人,喝酒也堅持開車,提醒小心被抓,「還會說沒事啦!有沒有自認不會這麼衰,被警察抓到的卦? 」底下網友迴應,「因爲罰得還不夠重!」「支持酒駕唯一死刑!」

嘉義姑丈日前酒後擦撞害死姪兒。

酒駕事件頻傳,到底是罰則太輕?還是民衆沒有警覺?有網友發文,都罰這麼重,「臺灣人依然愛心存僥倖酒駕?」有人提醒還會自我安慰說,「 警察只會在大條馬路攔酒駕,小路小巷不會啦!」對此網友紛紛留言,「應該鞭20下再說!」「僥倖心態。」「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窮人關不怕,富人不怕關。」還有人說,「抓到車子直接進報廢場壓爛! 」

根據高雄市警察局資料現刑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測值0.25毫克,處1萬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如果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酒測值達每公升0.55毫克,或酒後駕車肇事,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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