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閃躲爆衝小白狗 花蓮海濱路2機車慘撞摔

花蓮市海濱路日前發生兩部機車追撞車禍,警方發現,當時有隻狗奔跑衝出馬路,機車閃避不及摔車。(民衆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市海濱路日前發生兩部機車追撞車禍,警方發現,當時有隻狗奔跑衝出馬路,機車閃避不及摔車。(民衆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市海濱路發生機車追撞事故,警方調查發現,原來當時有隻狗奔跑衝出馬路,2部機車閃避不及追撞摔車,這起車禍因「狗」而跌倒肇事,花蓮警分局今指出,針對飼主未依法系上牽繩,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告發,並通報動植物防疫所研處。

花蓮警分局說,本月6日上午7時許,1輛機車沿花蓮市海濱路南往北方向直行,左側突然衝出一隻白色小狗而緊急煞車,導致後方機車駕駛疑似因反應不及,發生追撞事故,現場雙方駕駛手腳皆有擦挫傷,經送醫診治後,所幸並無大礙。

警方調查,雙方駕駛皆持有合格駕照,經檢測均無酒精反應,對於車禍追撞部份還需要進一步釐清肇事責任。

不過,警方仍要追查飼主責任,依據監視器訪查到陳姓飼主,若寵物衝至道路妨害交通造成事故發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告發。警方呼籲飼主要管束犬隻,戶外時務必繫上牽繩。

不到1個月,這已是第2起因「狗」車禍肇事件,上月21日魏姓男子騎機車遛狗,沒綁牽繩,讓牠到處亂竄,在吉安鄉文化11街,差一點害騎腳踏車老翁跌倒,還不斷嗆警察,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通報花蓮縣政府動植物防疫所裁處。

縣府動植物種防疫所指出,飼主應該要保護好自己的寵物,若犬貓跑到馬路上 造成交通事故,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飼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若致人員傷亡,也負民、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