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紙團沒精液、檢方不起訴 法官得心證「解救」綠帽夫

林男辯稱,時間已晚纔會留在房間,完全是誤會。(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林姓男子懷疑妻子偷吃王姓男子,事先到摩鐵埋伏,算好時機與警方和徵信社業者破門蒐證,但這次突襲毫無斬獲,衛生紙團沒有精液反應檢方甚至因此不起訴;不過,法官認爲,林妻王男房內穿着內褲男方用餐時也將手放在女方雙腿之間,已經逾越正常社交範圍,須賠償20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懷疑妻子在外偷吃,聘請徵信社蒐證,前年5月底掌握林妻將帶着女兒與王男到旅館開房間,因此凌晨12點半帶着業者和員警破門而入,不僅房內牀鋪凌亂,垃圾桶還有保險套盒子和衛生紙,原以爲蒐集到相關事證,但相驗之後卻沒有出現精液反應。

對此,王男更強調,兩人只是普通朋友,因爲聊得來加上林妻向他訴苦遭到家暴,他們纔會有較多聯繫,當天是林妻剛進行胸大肌剝離手術又有心臟疾病,需要定時服藥無法顧及幼女才拜託他。對於過夜一事,他反駁,時間太晚纔想說留下來,沒想到剛淋浴完就看到一行人衝進來,完全是誤會。

合情合理」的辯詞和毫無精液的衛生紙團,檢方沒有證據可起訴,至此似乎已經預告林男的失敗。不過,法官這時調閱偵查卷宗,認爲雖然沒有相關證據,但兩人在女兒前面揉胸摸下體,男方又曾把手放在女方雙腿之間,最後,兩人被發現的時候只穿上衣和內褲,這些已經逾越正常社交範圍,造成原告精神痛苦,因此須連帶判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