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食安把關 硬起來嚴查「萊豬」看這裡

瘦肉精「零檢出」無效,臺中市政府將提大法官釋憲,堅持捍衛市民健康、絕不妥協。(張妍溱攝)

行政院31日宣佈地方食安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臺中市政府除了表遺憾、無法認同,衛生局祭出5大作爲,包括,稽查「萊豬」量能擴增10倍、豬牛肉品輸入業冷凍倉儲源頭抽查、抽驗結果揭露、修訂辦法核發檢舉獎金,推「無萊豬金標章」,以全國最嚴標準,爲食安把關。

臺中市衛生局指出,臺中市食安自治條例2017年增訂豬肉及相關產製品的瘦肉精「零檢出」,行政院覈定施行迄今逾4年,竟無效,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治法規,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提大法官釋憲,堅持捍衛市民健康、絕不妥協。

衛生局表示,若被稽查其豬肉含有萊克多巴胺業者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涉及標示不實,處以4萬到400萬元以下罰鍰。另若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全部規定,罰款可從6萬元累計至2億元罰鍰。

衛生局說,針對豬牛肉品輸入業的冷凍倉儲源頭進行稽查並嚴加把關;所有肉品查驗結果將主動揭露於市府萊豬牛宣導專區網頁,包含肉品原料產地國別及瘦肉精檢驗數值等重要資訊,市民可上網查詢掌握食安。

臺中市政府首創修訂「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檢舉不法業者,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發給實收罰鍰70%檢舉獎金;「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供轄內業者申請,業者須提出相關檢驗報告產地證明文件及來源供貨商清冊,經審覈後核發標章,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