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92萬債款 債主竟開車追進檳榔攤波及1人險死

新竹林姓男子爲向陳姓男子討債,去年3月不僅將陳男押進KTV包廂籤本票,還載陳男回家向其父母索討92萬元債款,經陳父報警林男才離去。林男事後得知陳男人在某檳榔攤,竟開車衝進攤內,波及在場1人下巴骨折身受重傷,新竹地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林男5年10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聲稱陳男積欠92萬元債務,去年3月4日凌晨4時許,林男以討債爲由,前往新竹市某KTV強押陳男進入包廂內施暴,陳男因無力償還,加上否認與林男有債務關係,林男竟將陳男押進車內,脅迫籤立92萬元本票及借據各1張,接着林男將陳男載返家,再向其父母親索討92萬債務,經陳父報警,林男才離去。

當天上午7時許,陳男前往新竹市一處檳榔攤,因不甘遭林男逼籤本票及借據,即當場打電話給林男,2人在通話中發生口角而心生不滿,林男隨即找來4名少年一同前往,下車後,分由少年持武士刀、藍波刀、伸縮棍及辣椒噴劑,期間林男因聽聞現場疑有人慾開槍,旋即駕車逃離現場,至附近繞路暫時躲避後,隨即原車返回。

林男返回後,開車加速衝進檳榔攤撞碎玻璃大門,在場一男因受撞擊因而顏面外傷開放性下巴骨折、牙齒骨折脫落、顏面多處撕裂傷、軀幹四肢多處挫傷、擦傷及撕裂傷等,所幸醫急救倖免於死亡。

法官認爲,林男藉故債務關係,與共犯在公衆得出入場所持刀以強暴手段索討財物,且又糾集共犯攜帶凶器至公衆場所下手施暴,另更駕車衝撞,除對社會秩序造成相當程度危害,亦造成被害人因而受有重傷、傷害甚鉅,迄今又未達成和解。最終依妨害秩序罪處有期徒刑7月、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

新竹林姓男子爲向陳姓男子討債,竟開車撞進檳榔攤內,還波及在場1人受重傷險死。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