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廷丟鞋案改判 林飛帆:法院不好意思承認鞋丟得好?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學運領袖陳爲廷的「大埔鞋案」,臺中分院25日二審判決以「其情尚非不可憫恕」,判陳爲廷構成公然侮辱罪,但免除罰金球鞋也發還。另一領袖林飛帆對此則在臉書表示,「荒謬!怎麼看都像是法院不好意思承認他鞋丟都好而已!」

2013年苗栗大埔案發生時,陳爲廷擲出的球鞋砸中當時縣長劉鴻邦頭部,一審判陳得繳罰金1萬元,且鞋子沒收;經上訴,25日臺中高分院二審改判,他仍構成公然侮辱,但因其動機並非出於個人恩怨,而是藉此抗議政府不當作爲,「其情尚非不可憫恕」,得予免刑,鞋子也予發還。

林飛帆得知判決後,認爲判決理由實在荒謬,對於「其情尚非不可憫恕」,「怎麼看,真的都很像法院只是不好意思承認他鞋丟得好而已!」其他網友看完也笑稱,「真的很準!」、「不要吐槽法官公正」。

▼林飛帆在臉書表示「法院不好意思承認鞋丟得好?」。(圖/翻攝自林飛帆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