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警車開車門撞倒機車致傷 騎士曝內幕:警察不道歉還要求釋善意
臺北市1名機車騎士去年11月騎機車行經臺北市民生東路4段,路邊違停的松山警分局警車突開車門,將他撞倒摔車。當事人透過「交通安全唬平安2.0」臉書粉專發聲,肇事警員態度惡劣、事發至今完全沒表達過歉意,還要求他釋出善意;並質疑警方刻意袒護,警員違停又撞傷他,卻只需要繳300元罰單。
該名騎士表示,肇事警員突然開車門,並非撞倒他的機車,而是直接撞到他才導致摔車,警車門下方的尖銳邊角插進他的小腿近腳踝處,後續變成血腫,導致他2個月不能正常行走,甚至坐着也難受,他必須隨時擡高患部,否則腳掌會腫脹。
他表示,該名警員的態度非常惡劣,從事發到現在過了半年,完全沒有表達歉意,也不積極處理,「不只反過來質問我爲什麼要生氣,甚至反過來叫我這個被他撞傷的人要對他釋出善意」。
「我知道只聽我片面之詞,或只看新聞有人會說我根本是想錢想瘋了,獅子大開口開這麼高的金額,是想敲詐員警」。該名騎士表示,但他並非只有面對該名肇事警員,事發後他纔是報案人,結果警員所屬的分局試圖顛倒是非爲警員自己主動投案,「就連別的分局來製作現場圖都可以做錯,甚至他開車門撞我都不用被照實開罰單,而是隻需要繳300塊的罰單」,他從沒見過有人曬過300元的罰單,比200元紙鈔還稀有。
去年11月松山警分局1輛警車違停,駕駛座的警員未注意後方來車突然開車門,將機車騎士撞倒。圖/議員徐立信提供
去年11月松山警分局1輛警車違停,駕駛座的警員未注意後方來車突然開車門,將機車騎士撞倒。圖/議員徐立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