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建案請清潔隊砍百年龍眼樹製成木椅 無良建商判賠45萬

彰化花壇一名陳姓建商,爲了推住宅建案又想省下樹木移植經費,貪圖方便請清潔隊員將百年老龍眼樹砍除挨告,得賠償樹主人45萬元。(資料照)

彰化縣花壇鄉廣成建設公司陳姓負責人,2018年間爲了住宅土地建案,認爲一棵老龍眼樹將影響建案道路通行,竟透過當地村長向清潔隊長請託,未經樹主人同意即讓清潔隊員將龍眼樹砍下還製成木椅,樹主人不滿父親生前種下的老樹平白被砍除,憤怒提告,陳姓建商除因毀損罪被判刑5個月確定,民事部分還須賠償樹主人45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男2018年在花壇鄉興建住宅建案,同地號上有棵龍眼樹影響工程前道路通行,陳男因此主動向當地中莊村李姓村長請託,要求清潔隊前來砍樹,當時廖姓清潔隊長在不知情情況下,指派陳男等5名清潔隊員,於同年7月4、5日兩天,前來鋸斷龍眼樹,龍眼樹只剩下樹頭死亡,鋸下來的龍眼木樹幹則被花壇公所製成木椅等傢俱再利用。

老婦人控訴,那塊土地是父親李男和伯父兩人共有,父親1917年在自己的持分土地上種下這棵龍眼樹,這棵龍眼樹對她而言是一輩子的情感寄託,是對父親的紀念,在取得堂兄弟的授權後決定提告,並請求建設公司連帶賠償165萬元。

陳男坦承,爲了節省移植樹木費用,纔會請不知情的清潔隊員砍除。把它砍了。且事後曾找到另一個差不多尺寸的龍眼樹,欲移植原地做爲補償卻遭老婦人拒絕,當時曾請業者估價,樹圍160公分的龍眼樹,樹木價值和運費移植工資等才3萬2000元,老婦人請求金額顯然過高。

審理法官委託華聲科技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算老龍眼樹的成本價值約8萬8089元,再參考鄰居證稱其樹齡至少約有70年,鑑定報告則指若有百年樹齡,其實際成本價值應增加到17萬6178元;判決書上強調,龍眼樹並非珍稀樹種,種在路旁供觀賞遊憩,雖無收益價值,但有其體驗價值,因此判決陳男及其經營的建設公司,應連帶賠償老婦人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