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韓星張紫妍記者竟獲判無罪 被告:法官英明!

張紫妍陪睡自殺一案,因「證據不足」結束調查。(圖/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四(22日)一審宣判被控強制猥褻韓國女星張紫妍的前記者趙某無罪。趙某聆判後表示:法官英明」!

韓媒報導,趙某涉嫌於2008年8月5日,在張紫妍經紀公司舉行的生日派對上,強行猥褻張紫妍。2009年3月8日下午4時30分,張紫妍被發現在京畿道盆唐家中自殺身亡,終年26歲。

張紫妍因演出韓劇流星花園》走紅,她在留下的遺書中透露自己在2005年至2009年期間,被經紀公司強逼先後爲大企業老闆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等31名男性「陪睡」上百次,她的遺書內容震驚整個韓國演藝圈。

跟張紫妍一同出席上述生日派對的師妹尹智舞,在張紫妍自殺後的調查中,證實了趙某曾猥褻張紫妍。在不久前舉行的庭審中,檢方曾要求法院判處趙某一年有期徒刑。

但負責此案的法官以唯一目擊證人尹智舞證詞前後不一爲由,判決趙某無罪。報導指出。趙某獲判無罪後表示:「感謝法院明智的判決!」

▲張紫妍的師妹尹智舞。(圖/翻攝自K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