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友擔保慘淪「悲情車手」 妙齡女:不法所得只夠付利息錢

臺南市警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所長李志賢等人,在北區成功路查獲詐欺車手19歲朱姓女子,並查扣提款卡、明細等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所長李志賢等人,12月26日下午2時45分,在臺南市北區成功路查獲詐欺車手19歲朱姓女子,並查扣提款卡、明細等證物,朱女供稱當初爲好友借貸擔保無力償還,遭債主利用當車手,而提領所得卻只能當作償還利息,堪稱爲「悲情車手」。

永康分局偵查隊於12月24日接獲通報,疑似有車手正於轄內ATM提領民衆遭受詐騙所匯贓款,立即由偵查隊、復興與永信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過濾相關影像後,掌握朱姓女子涉有重嫌,經連日埋伏,終於由永信派出所員警率先發現朱女正在北區銀行ATM提領,警方盤查後將朱女帶調查偵訊

▲朱女供稱爲好友借貸擔保無力償還,遭債主利用當車手,堪稱爲「悲情車手」。

經初步調查,朱朋友網路向不明公司小額借款,找朱女做擔保,朋友跑路後,債主找上門,朱女因無力償債,竟鋌而走險遭債主利用做車手工作,但犯罪所得卻只能還利息,如同「賣身契約」。經查目前12月份永康區遭車手提領12次,均爲朱女近日所爲,全案刑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臺南市警方自實施斬手行動以來,轄區提領車手幾乎無一倖免,紛紛繩之以法,而當車手不僅依詐欺罪送辦,還涉及洗錢防制法與組織犯罪等,除面臨判刑,還須對被害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刑責越來越重,在此呼籲年輕人心存僥倖,成爲詐騙集團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