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法律、保育 三角習題難解

臺東卑南族人9日以施放狼煙及吟唱古調聲援原住民狩獵文化權聲請釋憲案。(莊哲權攝)

原住民爲傳統祭典必須狩獵,但常因使用槍枝觸法,捕獵到保育類野生動物,也違反野生動物育保法,傳統文化、法律生態保育三者之間,至今仍是複雜難解的三角習題

今年2月,花蓮潘男上山打獵遭槍枝誤擊左胸;2020年8月,花蓮布農族人將獵槍置放在機車腳踏板,不慎走火擊中頸動脈致死;2016年11月,臺東縣延平鄉余姓男子,攜帶有合法執照的自制獵槍上山打獵,槍枝不慎走火擊中頭部不治死亡。2014年12月30日晚間,臺東縣卑南族巴布部落大獵祭狩獵團,遭到警方圍捕。

原住民使用獵槍狩獵雖已除罪化,但依《槍砲彈藥刀械許可管理辦法》,必須是「自制獵槍」,也就是傳統老舊的「前膛槍」,因此常發生槍枝走火或誤擊意外,誤傷自己甚至死亡事件頻傳

多數族人認爲,政府基於尊重原民文化,同意原住民持有自制獵槍,就該讓原住民擁有安全又合時宜的狩獵文化。也有專家建議,乾脆由政府統一打造獵槍,賣給原住民使用,既方便管理,又能保有傳統狩獵文化。

另外,原住民長久以來的狩獵行爲,被認爲是消滅野生動物的幫兇,雖然原住民常獵捕的山羌臺灣獼猴、白鼻心已經從保育類降爲一般類,即使不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但是還有《動物保護法》的緊箍咒,讓原住民的狩獵議題變得更復雜難解。

總統府原轉會卑南族代表馬來盛說,在狩獵的過程中,原住民是維護自然生態的平衡,而不是造成動物的滅絕,原住民在這塊土地上狩獵了幾千年,野生動物照常生活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