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季登場 花蓮抽驗縣內溫泉水質合格率百分之百

花蓮衛生局爲提供安全的泡湯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針對溫泉水進行抽驗,11月共抽驗北中南區溫泉計21家,均符合水質檢驗合格率100%。(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時序進入秋冬,氣溫逐漸下降,是泡湯的最佳季節,「2017花蓮溫泉季-溫泉專車活動」於11月18日正式啓動。花蓮縣衛生局爲提供安全的泡湯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針對溫泉水進行抽驗,11月共抽驗北中南區溫泉計21家,均符合水質檢驗,合格率100%。衛生局於溫泉旺季期間抽檢頻率爲每月1次,並進行不定期稽查輔導,以維持溫泉水質及民衆泡湯安全。

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爲維護本縣優良的溫泉觀光季,依據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浴室溫泉業之水質基準應符合目視澄清且無色無臭無苔藻孳生,pH值應保持6.5-8.0間,大腸桿菌每100毫升之含量應低於1cfu,總菌落數每1毫升含量應低於500cfu,以做爲水質是否遭受污染指標。凡對外營業並有收費的溫泉業者,衛生局均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驗。對於水質檢驗不合格業者,會先輔導後裁罰,未通過複檢,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予以3仟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裁罰。花蓮縣衛生局貼心提醒鄉親,泡湯前應先考量自身狀況,入浴前應先洗淨身體;入浴前後應適量補充水分;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孕婦、行動不便者、老人兒童,避免單獨一人入浴;酒醉、空腹及飽食後,不宜入浴;長途跋涉、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宜稍作休息再入浴。入浴時應從足浴、半身浴、全身依序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入浴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

爲保護消費者,衛生局持續進行水質抽驗,促使業者重視營業場所衛生維護,並落實營業衛生自主管理工作,定時監測水質並將水質成分、pH值、水溫、浸泡方式、微生物檢驗結果進水口高溫警告、水質淨化方法浴池清潔頻率及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明顯處讓消費者有完整的資訊,確保民衆及觀光客,都能擁有安心、安全的泡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