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陳長文》期待唐獎法治獎對話 激盪臺灣新思維

榮獲第3屆唐獎法治獎」的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中)19日清晨搭機抵臺,並在桃園機場唐獎廣告燈箱前留影。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攝 107年9月19日

2018年9月19日 臺北市 「唐獎」在中正紀念堂舉行歡迎見面會,永續發展獎得主詹姆士漢森(James E.Hansen)(左一)、維拉布哈德蘭拉馬納森(Veerabhadran Ramanathan)(左二),生技醫藥獎得主東尼杭特(Tony Hunter)(左三)、布萊恩德魯克爾(Brian J.Druker)(左四),基金會執行長陳振川(中),漢學獎得主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右三)和斯波義信(Yoshinobu Shiba)(右二),法治獎得主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右)合影。(陳君瑋攝)

第三屆唐獎周19日啓動,全球大師級人物匯聚臺灣筆者期盼各界把握機會來「挖寶」。年底將滿6歲的唐獎,從這三屆評選的專業獨立、獲獎大師們的反應,我們欣慰看見,唐獎不負初衷,越走越好,也讓臺灣在世界廣交益友

唐獎創辦人尹衍樑先生,設置「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以外,還成立「法治」,共4個獎項,希望補足諾貝爾獎未能兼及的領域。記得尹先生說:「沒有法治,是無法成就永續發展等三個獎項。」筆者從事法學教育與律師實務工作,見證臺灣70年從法制走向民主法治深化的歷程,對這句話深有感受。

筆者就從法治獎角度來談。從三屆得獎人的身上,每一位所彰顯的實踐與精神,對世界影響深遠,也巧合呼應時代的需要,對臺灣面臨的多重挑戰尤有啓發,例如轉型正義司法改革、接軌超國界、法治升級、新政治等等。

第一屆薩克思(Albie Sachs),是傳奇性南非法官,參與終結種族隔離、制訂民主新憲法。他在臺灣的交流,一是法官在判決中的人性與責任,已被臺灣法官在不少判決書中引用,潛移默化影響司法改革;二是他「溫柔的復仇」的親身故事,以完善南非民主法治、尋求真相的諒解和解,就「非共產極權」的「轉型正義」經驗,爲臺灣各界上了一課,看見歷史和解的新可能。

第二屆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前國際刑事法庭檢察官,成功起訴、逮捕屠殺平民的國家元首,實踐「人權勝主權」的正義精神。她是加拿大前大法官、成功推動獄政改革,後來擔任聯合國人權機構領導人,現任聯合國全球移民事務特別代表。她在臺灣演講,談國際層次的法治原則,巧合對應到近兩年的國際秩序挑戰;對於主動接軌參與國際的臺灣,她逆向思考建議,由於目前不在聯合國、未被許多公約約束,反而可以在法規範治理做些不同的新嘗試。

第三屆是拉茲(Joseph Raz),哥倫比亞大學法實證主義大師,是大師哈特的高足,也是大師德沃金一生激辯的「筆友」。相較於前兩屆的「行動實務法律人」,拉茲透過數十年法理思辯,探尋法律的定義本質、法律推理、與道德及自由的相互關係、乃至政治哲學,爲法治深化寬拓道路。正當民主國家面臨民主倒退、法治需升級的挑戰,現代社會多元價值的衝突調和,乃至國際法規則在大國競爭的擺盪時刻;諸多難解問題,部分求解之途,就在基礎法學的思辯中。

此外,拉茲出生於中東熱點巴勒斯坦,留學以色列,在美國任教。筆者有機會一定要向他請教,怎麼看亞洲熱點臺灣?拉茲業餘愛好藝術與美學,酷愛攝影、電影,看了不少東方電影,而臺灣融匯中華與多元亞洲文化,又有很多透過鏡頭故事爲社會求解的傑出媒體人;想到這,讓筆者貪心的期待今年,激盪出跨領域的精彩對話

回想前兩屆,筆者有幸與法治獎獲獎人多次對話,觀察到他們在臺灣期間,以大師級的淺白語言,精煉深入與公衆對話,很用心聆聽、觀察、理解,臺灣的人文民主法治發展,也注意到全民參與國際的迫切心願,他們慷慨謙和的分享對臺灣的觀察與建言,與我們激盪出新思維。法治獎如此,其他獎項獲獎人亦然

最近,臺灣陷入「促轉爭議」的紛擾,我想引述薩克思第三度來臺、18日在臺北的分享,「真相和解不是爲了改變南非,真相和解是爲了讓人們從過去的痛苦中,得到醫治,有動力繼續往前走,真正的和解不是在於委員會的存在,而是憲法的人權保障,以及不同族羣誠懇地互相對待。」

第三屆唐獎周,是國際知識界焦點,也是臺灣幸運偏得的文明饗宴,希望各界朋友、青年與媒體別錯過,一起用思想與行動參與。在臺灣,再一次吹響世界文明的號角

(作者爲財團法人唐獎基金會董事、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