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楊方儒》當幣權遇到股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報資料照片

證券型虛擬通貨交易法」近期在立法院完成一讀,在總統大選的最終階段,確實沒有博到太多版面

關鍵在於,「證券型虛擬通貨」(STO)從年初喊到現在,以及金管會在6月底公佈證券型代幣(STO)監管框架後,突破程度有限,雖然「證券型虛擬通貨交易法」是全亞洲最快推出的專法,但大腳穿小鞋,對於STO交易所與發行STO的項目方,看來只有微利可圖

1年來產官學研各界紛紛提出看法,但究竟會有多少投資大衆會在臺股衝破1萬2000點大關的同時,願意投入30萬以下的金額購買STO代幣呢?《幣特財經首度針對活躍的虛擬通貨投資族羣進行STO投資意向調查

結果發現,有5成以上填寫問卷投資人,不滿意2019到2020年真正可以投資的STO項目數量有限。74%投資人不願意或難以按照金管會規定,申請成爲「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並申辦3000萬元之財力證明

現行的STO法規,就像是以前臺灣推行的『創櫃板』,必然會面臨流通性問題!」ACE數位資產交易所總經理潘奕彰指出,其實創櫃板當中不乏許多優質項目,但因爲創櫃板對於買賣的數量、買賣人士的資格有所限制,因此讓「流通性不足」成爲產業發展的一大阻礙。

永豐金證券副總經理蘇威嘉持樂觀態度對我說,臺灣資本市場在過去幾年,確實處於非常低迷的狀態整體發展的活力確實不夠,「臺灣要重新受到全世界資金的關注眼光,STO確實是一個可能的方向!」

《幣特財經》調查中發現,將近8成填寫問卷的投資人,願意投資非上市上櫃公司新創公司的股權代幣。同時有超過5成的投資人,願意投入10萬元以內的小額投資,他們都非常看重發行STO的公司背景、項目的獲利前景實際產品。

「STO監理框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定義幣權等於股權。」STAR BIT創辦人執行長鄧萬偉認爲,這幾年來時常聽聞虛擬貨幣詐騙案件,但因爲沒有法規監管,權益受損也無從申訴起,導致不少投資人血本無歸卻求償無門,監理框架能把幣權和股權連接,給予投資人一個保障,權益受損時也有地方可以申訴,這個方向是很好的。

鄧萬偉解釋說,就像中心化跟去中心化,最後都不會是區塊鏈的最終解方。他認爲,以後一定是「半中心化」的協作模式,「至少現在的政府官員都願意跟業者溝通,彼此各退一步,讓這個法案慢慢朝着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向邁進,就是皆大歡喜。」

多做多錯,向來是臺灣官場主流文化,如今STO法規小步嘗試,未來能不能夠快跑起來,確實還需要金管會與各界積極投入了。

作者爲幣特財經暨KNOWING新聞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