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的愛怎樣就怎樣!孩子不是私人物品 別拿來威脅另一半

文/焦糖玫瑰 caramelgreen

每隔一陣子,社會版面上就會出現夫妻失和,一方以死相逼、吵着帶孩子自殺;或以孩子的名義、跟對方討錢的事件。每次出現這樣的例子,我總是想着,這些人在盛怒之下,持着碗盤水杯向對方砸,就已經構成家暴,可以訴請離婚了,連孩子都可以拿來當成傷害對方的武器,到底是怎麼樣的變態行爲?!

父母給予孩子生命,但並沒有被賦予決定孩子是否死亡的權利,孩子是獨立的個體,將他生下來以後,他跟父母一樣,是一個完全獨立人格,不但該尊重他,還應該要維護他「生存的權益」,絕對不是「你是我生的,我愛怎樣就怎樣!」這句話不只是錯的,而且錯得離譜

這種人,憑藉着另一半對孩子的愛,或是對生命的重視(怕鬧出人命),來達到報復的快感(或是攫取錢財),這不單是危險情人,更是喪心病狂,把活生生的人,視爲私有物品來看待。

用孩子報復對方,以孩子作爲要脅,僅會顯現自己的幼稚與無能!如果我是事件其中一方,對講出這種話、做出這種行爲的危險情人,我是能逃多遠就多遠,怎可能還複合、假裝從無芥蒂?

若你正面對這樣的配偶,請堅決逃離,不要存有「他道歉、寫悔過書了,我們就再試試看!」的幻想,只要心一軟,就不是隻有無盡的羞辱與忍耐,威脅暴力只會越來越嚴重!

並且,請務必帶着你的孩子離開,不要相信對你暴力的那方,不會對孩子動手,他們只當孩子是物品、是工具、是寵物心情好的時候,對孩子百般寵愛,情緒一不穩定,就拿孩子來當沙包、當擋箭牌,拖着孩子下水,一點愧疚都沒有。

很多網友會評論這種事件:「要死自己死,拖着小孩下水乾麻?」大家不知道,這種人通常對自己存有「悲劇性」的幻想,認爲「孩子沒有我,就無法生存下去」,所以執意帶孩子共赴黃泉,他的世界裡,這一切都是那個逃離的人逼他的,而不知道,唯一逼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瘋子無藥醫,因爲他並不知道自己的瘋狂!」就算勉強去看醫生,也只是逢場做戲,除非在尚未發生暴力之前,他自己發現問題,主動去尋求醫療管道,否則,請遠離這種人。

我也要呼籲政府,對於這種家暴案,不能只有隔離,給個保護令就當沒事結案,事實上,有很多申請保護令的受暴者,不但沒被保護到,甚至更激怒對方,政府必須強制加害方就醫並追蹤,不是讓受暴者自己想辦法,使加暴者更爲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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