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到妳…變態父用「報失蹤」尋人 她哭喊:我已經30歲了

家暴女兒逃家之後,被暴力父親用「報失蹤」來找人。(圖/記者徐文彬攝,示意圖非當事人)

文/焦糖玫瑰 caramelgreen

跟RT在新竹的日子,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很平靜,但父親找不到人,就老傳一些讓人看了三秒就憤怒的訊息過來,這些單方簡訊與E-mail騷擾,內容總是白天溫馨問候、晚上威脅恐嚇,讓人感覺不舒服,他老人家還自認爲深情

雖然不曾回信,但我仍有情緒,尤其污衊道「是不是受人控制?碰到不該碰的東西?」一向自律甚嚴,不煙、不酒、不毒的我,讀到這些妄想文字,實在是火冒三丈,真想回信告訴他,到底何時能清醒?問題就是出在您自己身上啊!

是的,不回覆不是心虛,是我壓抑着滿腔怒氣

2011年,父親透過介紹,找到警政署戶口尋人高手張國政,第一次報了愛女當「失蹤人口」,據大哥透露,父親一直想用請客、應酬等社交手腕套交情,期待張大哥心軟幫忙找人,好在大哥明事理,一接到詢問先上網,搜到這個小女生,曾經在論壇分享家暴經驗,先來問過事情脈絡,才發現父親多有隱瞞。

失蹤人口一經受理,就算是成年人,尋獲時也會通知報案者及戶長,差在成年人可以選擇有無直接與報案者連絡意願,未成年者則安置到請家屬領回,爲了不讓張大哥難做事,我還特地臺北一趟,到派出所銷案撤尋,免得被父親發現人在新竹。

記得銷案那天,我到臺北市中山分局告知來意,被警察安排轉往建國北路派出所,問筆錄時,警察明白告知,他必須在我還沒走之前,就打給父親報平安,我心想,父親若知道我在這,肯定放下一切坐車衝過來,我對自己的腿力毫無信心。

當警察打給張大哥瞭解情況,我在旁低聲哀求着:「能不能讓我先走?」或許他們看出眼前女子的恐懼,做好筆錄後,讓我先揹起揹包、收好物品,電話一接通,比個手勢叫我馬上離開。

感謝父親,讓我比賊更像賊。

後來,張國政明確告知父親,女兒已經成年,不是被犯罪集團控制,也不願意與父親連絡,警方這邊已經無能爲力,沒想到,這位熱情的張大哥公親事主,反被父親奪命連環call,要他交出我的聯絡方式,大哥實在沒辦法,只好跟我一樣拒接來電。

才過沒多久,父親又故技重施,再報一次失蹤人口,這次更謊稱女兒剛滿20歲,在2011年不服管教逃家,還用我國中時的青澀照片報案…這讓人實在忿忿不平,爲什麼受理的警員不能去調一下資料?我是2007年初離家,那年已經32歲了!

當時DAHLIA已經出生,我得讓新手爸爸RT單獨照顧女兒,特地坐車跑去桃園銷案,還要裝成住在當地的樣子,我到底犯了什麼錯,不能堂堂正正告訴警察真實住處呢?實在不解父親那營造自己深情尋女的形象,到底是在演哪出瓊瑤劇?

更誇張的還在後頭,他用我身分租房子,卻惡意不繳房租,使我被房東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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