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沒吸毒!吞感冒藥尿檢呈陽性反應 前科男獲判無罪

臺東一名黃姓男子服用感冒藥導致尿檢反應陽性,臺東地院審理後認爲尿檢未驗出嗎啡,判黃男無罪。(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林冠吟/臺東報導

臺東一名黃姓男子因有毒品前科,去年4月被檢警驗出尿液中有可待因成分,而被檢警依施用毒品罪嫌移送,不過黃男堅決否認再次吸毒,指稱自己在驗尿當天是因爲喝了感冒糖漿等,因感冒藥裡有可待因成分纔會被驗出。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尿液檢驗結果未驗出嗎啡成分,僅呈可待因陽性成分,因此判處黃男無罪。

黃姓男子因有毒品前科,去年在尿液檢驗中被驗出尿液可待因成分呈現陽性反應,被檢警認爲其再次吸毒而遭到移送,不過黃男堅決否認自己有再次吸毒。黃男指稱,自己是因爲感冒和牙痛有喝知名感冒藥,還有搭配其他成人感冒藥一起服用,常常一天一瓶,否認吸毒。

法官審酌黃男的尿液檢驗報告與感冒藥成分後,查出黃男所聲稱服用的感冒藥當中,確實含有可待因成分;且依研判標準來看,嗎啡含量應大於可待因含量,纔可判斷爲可待因使用者,雖然黃男的尿液成分中雖被驗出可待因成分,不過並未驗出嗎啡成分,因此臺東地方法院認定黃男並未吸毒,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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