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沒吃完 女童竟遭師水管抽打

南投縣議員曾振炎5日在議會上質詢,表示《教育基本法》已規定體罰,某國小內竟有女學童因未依老師規定吃完營養午餐,遭導師水管抽打。(南投縣議會提供/黃立傑南投傳真)

南投縣1名小四女童,因營養午餐沒有吃完,竟被班上導師以塑膠水管抽打成傷,導致身心受創。南投縣議員曾振炎5日在議會上質詢,要求不能讓類似的暴力案件再上演。南投縣教育處表示,女老師已被記申誡處分

曾振炎表示,上月縣內某國小的4年級女學童,只因未依老師規定吃完營養午餐,竟遭女導師以水管抽打大腿,留下傷痕。事後家長帶着女學童向學校反應,該名女導師還一度不認錯,讓家長相當心疼。

曾振炎說,《教育基本法》已明訂校園零體罰,縣內卻出現這樣的案件,教育處務必要督促各級學校落實零體罰規定。

教育處長陸正威表示,《教育基本法》在2005年即規定零體罰,教育處也一再重申零體罰要落實,該名老師行爲確實違反相關規定,校方事後已立即召開校評會考覈委員會,將該名女老師記申誡處分。

校方則指出,該名女教師有30年教學資歷,平時上課負責任且自我要求高,因希望班上的小朋友不要浪費食物,求好心切纔打學生,事後校方已針對師生雙方輔導,女老師也因一時衝動表達悔意,目前已取得家長諒解。

校方表示,考覈委員會基於該名女教師爲初犯,已做出記申誡處分,並要求老師們應採正面的教育方針,不能再有違法體罰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