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遭停職 新光金前獨董李勝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新光人壽前董事吳東進(戴口罩者)。(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心怡臺北報導 金管會先前開鍘新光人壽,痛批新壽投資業務有多項缺失,違反保險法令,除重罰2,760萬元,也對董事長吳東進祭出停職處份,且停職期間不能支領任何報酬福利。對於金管會出重手,新光金前獨立董事李勝彥表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連金管會都看不下去,才採取這樣的開罰動作

李勝彥說,公司有相關的公司治理規定,現在會出問題在於新光並沒有落實公司治理守則,上面高層沒有積極落實,下面也跟着馬馬虎虎,再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不是近期纔有的事,新壽從103年就有陸陸續續發生問題,金管會這次對於新光這樣的經營看不下去,才採取這樣的開罰動作。

李勝彥指出,董事會是一間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底下委員會也只是功能性組織而已,但新壽成立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並沒有跟董事會提報,也沒有紀錄,就直接運作,這樣很不對,另外,吳東進是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席成員也都由他任命,「很像自家人在做事的一個組織」。

▲新光金控前獨立董事李勝彥。(圖/資料照)

李勝彥認爲,雖然這次金管會處罰吳東進那麼重,但新光也只能去接受,因爲金管會提到的原因都很具體,新光想再去申訴溝通效果,也沒什麼轉圜的餘地

不過,李勝彥指出,金管會這樣的處罰,外界其實有很多質疑,爲什麼金管會只處罰到吳東進,對於副手李紀珠卻沒有一起罰,李紀珠也是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的成員,金管會雖然有要求新壽內部檢討,但董事位階都高於公司任何一位同仁,誰敢對自家董事提出懲處。

李勝彥表示,金管會應該要求李紀珠暫時停職停薪,讓公司內部能夠做出處分與改進,因爲李紀珠是副董,有行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