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緋聞錄音帶案 謝長廷14日獲清白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4日宣判吳敦義緋聞錄音帶案,根據違反選罷法及僞證罪,判處被告高雄市議員陳春生林宏明敗訴。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真相已大白,對判決結果表示欣慰,同時也堅持法治正義、捍衛個人名譽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資料照片/取自東森新聞)

謝長廷指出,1997年高雄市長選舉,當時高雄市議員候選人陳春生公佈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吳敦義的緋聞錄音帶,但卻被陳春生、林宏明誣指爲交付緋聞錄音帶的人,他認爲重大損害了自身名譽,因此提起告訴,終獲撤銷再起訴,地院判決被告陳春生與林宏明有罪,陳、林兩人上訴,今天宣判。

謝長廷認爲,他一直以來捍衛名譽及捍衛司法正義是正確的,他也對法治表示肯定,希望人民不要對法治失去信心。他也說,司法可作爲文明社會指標,也不要因爲個案產生絕望,甚至認爲司法已死。

謝長廷也以自身爲例,他表示,花了幾年時間尋求真相、明察暗訪,甚至都親自出庭地院開庭、測謊也都通過,也證明他的清白禁得起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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